
一直以来,大部分人求职时往往只关心税后到手工资,名义上是个人所得税,但因为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似乎变得完全与个人无关,工作那么多年,外服君几乎从来没有搞清楚自己交过多少税
。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进行中,作为本轮个税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通过汇算清缴,老百姓对自己所交的税更清楚明白。
个税起征点上调到每月5000元,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两点是本轮个税改革中最为核心的减税红利,经过一年多沸沸扬扬的“传说”,相信大多数职场人对此已不再陌生。今天外服君仔细捋了捋政策的“边边角角”,分享几个鲜为人知的“小秘笈”,来看看如何能够吃透用足税改政策,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毕竟对工薪阶层而言,为自己减税,无异于涨薪了。


▼年度汇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扣除额
上面这个公式很简单,收入减去扣除就等于应纳税所得,而根据应纳税所得,系统会很精准地找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算出您应该交多少税。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酬劳+特许权应用费+稿酬所得
在个人所得税app里可以方便地查到以上四项的每一笔所得,如果发现其中哪一笔收入并不属于自己或者金额有误,可以点击“申诉”按钮,请税务机关到相应的扣缴单位核查。而因为app中记录的这些账目本来就是根据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代扣代缴记录汇总而成,原则上是不会出错的,所以,为了不给税务机关和单位添麻烦,申诉要慎重,申诉前务必自己先仔细核查一下。
▼综合所得扣除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支出额
汇算清缴的时候,去年一年的综合所得已经“板上钉钉”,在扣除额上“做文章”才是关键,尽量做到“应扣尽扣”。其中:
60,000元:来源于月起征点5000元乘以12个月。
专项扣除:指一年内缴过的三险一金,即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础养老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个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捐赠支出额:指在2019年度用于捐赠的金额。
本着对纳税人的信任,个税app中,以上这些扣除中很多项目都可以先由个人自己填写申报,但所有扣除都必须有理有据有账可循,否则税务机关通过各种系统查询和人工审核后发现问题依然会追缴税款,胡乱填报甚至可能面临失信的惩罚。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
如果上面这个公式算出来是负数,那么恭喜您,您可以退税了。
这里想要重点说明的是减免税额,虽然这部分仅适用于小部分人,但也正因为只有小部分人适用,这部分政策的“透明度”相对较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各省市对于残疾、孤老和烈属的减免办法并不相同,须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例如北京、天津、辽宁等地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河北省的减征幅度则达到80%;相对于北方省市的干净利落“一刀切”,我国南方地区则更多采用了限额减征,上海市减征幅度2017年~2019年每年减征5640元,2020年提高至每年减征7320元;福建省则按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减免。
要了解各地减免政策,建议拨打当地的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者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以下划重点!!!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各地减免政策不一,而针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重点群体给予较高减免税额的优惠待遇,有利于简化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个税负担。

这里的年终奖,严格而言称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以上这条看似福利政策,但是对于综合所得低(甚至可能未达到起征点)的某些个人而言,可能会产生额外税收。并入还是不并入是个选择,达到多少所得选择并入是个有点复杂的计算,而因为每个人的扣缴情况不一样,这个阀值其实因人而异。所以取巧的方法就是:在单位发放年终奖时先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预扣预缴,不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那么在个税app中做年度汇算清缴时允许“反悔”改成“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切换一下两种算法,试算一下哪种选择的结果对自己更有利。注意:如果预扣预缴时采用了并入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就没办法“反悔”重新选择“单独计税”了。


坊间传说的各类“退税”攻略其实很多并不靠谱,毕竟每个人的情况也都不尽相同,与其以讹传讹,不如直接找办事人员咨询。个人所得税app上的互动窗口其实不少:
如果查询到的扣缴单位、扣缴收入不符合,请“申诉”(申诉要谨慎,切忌盲目申诉);
如果有相关操作和政策不明白,可以在个人中心点“我要咨询”;
如果操作过程中发生故障或问题,也可以直接在个人中心点“意见反馈”。
据外服君了解,以上这些都实实在在会有税务人员在后台为你解答,甚至会电话与你一对一沟通,所以这阵子相关税务人员确实忙得“焦头烂额”,为了不浪费国家资源,大家在提问时也要动动脑筋哦——
“我要退税”“我不会弄啊”
——首先,汇算清缴不等于退税,其次这样“言简意糊”,要怎样“心有灵犀”才能“一点通”啊
“我工资太低没交税,但我上有老下有小,还能再给退点钱吗”
——呃……心疼税务人员一秒钟
“彩票中奖交了那么多税,能不能给退回来”
——汇算清缴的综合所得只针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勤劳所得”,彩票中奖这些偶然所得不在汇算清缴范围内(话说你都中奖了还计较个啥)
“400以内可以不补,我要补409,能不能只补9块”
以上这些提问真实存在而且高频出现,博君(会心)一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