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的小伙伴注意
你们的社保缴纳时间有调整
自6月1日起
征缴模式将由当月征收上月社保费
调整为当月征收当月社保费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的规定,自2021年6月起,昆山市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结算等业务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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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起,征缴模式将由当月征收上月社保费调整为当月征收当月社保费。
1.申报期: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备案和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的申报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备注:
上月11日至当月6日(含当日)办结用工参保手续的职工,列入当月征收社保费对象;
上月11日至当月6日(含当日)办结退工停保手续的职工,不列入当月征收社保费对象。
2.结算期:
每月7日至10日,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各参保单位于11日起缴纳当月社保费。
1.6月1日至6日,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增减变动,以确定6月份社保费应征对象(包括网上申报)。
2.6月7日至10日,核定6月份应缴社保费,各参保单位于11日起缴纳6月份社保费。
3.6月11日起,正常办理次月(7月)参保登记增减变动。
只要在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新职工可以当月参保
老职工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后
就不列入当月征收社保费对象
既然提到用工参保
就顺便聊聊离职后社保怎么处理
离职后社保怎么处理,主要分2种情况:
1、离职后很快找到新工作
跟新单位或老单位做好协商,把社保衔接上即可。
2、离职后暂时没有再就业
这种情况下,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来源:苏州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