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国家统计局在官网上陆续公布了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字,各省市也将陆续公布省级和市级的社平工资。最近我们已收到一些HR们提出的有关社平工资方面的咨询。本文我们将为您解析“社平工资”的相关内容和几个误区。

社平工资是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社平工资一般由各地的政府或统计局根据上年度的情况予以公布。
在实际操作中,社平工资的统计口径和应用场景是HR们最关心的两个方面。下面我们结合这两方面来探讨容易犯的几个误区:

我们经常会收到一些HR需要统计各地的社平工资数据的需求,这时我们总会耐心的多问一句,您需要的社平工资的统计口径是什么,或统计的用途是什么?因为不同于各地公布的最低工资的数据是比较统一的一个数字,不存在统计口径的问题,而社平工资的口径比较多,各地统计局一般会同时公布多个统计口径的数字。例如: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济南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20年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4990元。2020年济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8391元。2020年济南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348元。

这里的关键词包括:“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等。至于这3个数字的应用场景在这个通知里面是无法得知的。在2019年之前,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字是各地社保和公积金基数上下限的调整依据,但2019年后,国家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数字进行加权平均,提出了“全口径”的概念,导致统计局公布的口径更加多样化,应用场景无法直接判断。
总结一下:各地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数字多样,仅可作为参考,具体要根据不同的适用场景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这也是个比较普遍的误区,在统计各地社保和公积金基数上下限时,有些HR简单地认为,知道了当地的月社平工资数字,乘以3就是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上限,乘以60%就是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数下限。这在部分城市可能是正确的,但大部分地区没有那么简单。

社平工资的统计口径不一样,上述我们已经了解了社平工资的统计口径多种多样,具体计算社保基数上下限的社平工资是哪个还需要以人社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字为准。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同一个省份不同城市的养老保险上下限都已经统一,采用的都是省级数字,与各城市公布的社平工资数字无直接关系。
部分地区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下限以当地的最低工资为基数下限也和社平工资也没有关系。

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使用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医疗保险使用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公积金使用南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采用的社平工资数字不尽相同。
统计各地经济补偿金免税上限的需求也比较多,需要注意的是计算社保基数上下限的单位是“月”,计算经济补偿金免税上限一般用的是“年”。其实,最直接的方法是通过各地的税务系统进行查询,例如下图是武汉市2021年税务系统的截屏,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中的“本期收入及免税收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填写一个相对较大的数字(例如输入100万),在“免税收入”一栏得到经济补偿金免税上限数字,或查询“本地区年平均工资”的数字,然后乘以3就是当地经济补偿金免税上限。

至于这里的“本地区年平均工资”数字和各地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数字的关系,没有很明确的对应规则。部分地区的数字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同,部分地区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相同,有的地区使用了其他统计口径的社平工资数字。并且,部分地区数字虽大致相同,但还存在小数点或几元以内的差异,并不完全一致。同一省份不同城市也会使用不同统计口径下的社平工资数字。

综上所述,社平工资的内容有着一定的复杂性。尤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特别留意统计口径和实际应用场景,避免使用和统计错误。今年的社平工资统计工作又将陆续展开,上海外服将及时追踪各地进度及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