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汇算清缴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6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明确了办理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各有关事项。我们为您归纳了今年汇算清缴政策中的主要变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由于专项附加扣除中新增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汇算清缴政策中“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中涵盖了“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如果纳税人在预扣预缴阶段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此项扣除,可以在汇算清缴期中享受。
#2
个人养老金
由于个人养老金自2022年底已在先行城市开始实施,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政策中“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也涵盖了“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如果纳税人在预扣预缴阶段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此项扣除,可以在汇算清缴中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必须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录入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才能享受税前扣除。此次汇算清缴中,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根据现行的个人养老金实务,每年2月1日起,参加人可以查询下载上年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
以上两项变化,也体现在了汇算清缴申报表相应的栏次中,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时,如有适用情形的,请关注相应栏次的数据并准确填报。
#3
股权激励情况报告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方面的规定,此次新增了关于“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的内容。自从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总征科发[2021]69号文,税务机关加强了对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强调了股权激励情况报告的要求。此内容的新增,提醒了企业应当检视自身是否已履行了报告义务。
#4
预约办税制度
“汇算服务”方面,此次税务部门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较去年延长了5天在汇算初期预约办理服务的时间,即自3月1日至3月20日,有办理个税汇算清缴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同时,对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此外,我们注意到,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通报了6起未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或虚假申报的案件,各地税务局官网也通报了至少13起同类案件。税务机关接连披露的这些案件,提示了税务机关在加大对于个税汇算清缴的的稽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纳税人应如实地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不轻信网络上的各种所谓的“退税秘笈”,不要存侥幸心理,以免影响自身的纳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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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进一步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该公告的官方解读,顺利规范完成汇算清缴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