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
有没有生育津贴?
具体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如何发放?
近期
苏州医保局、人社局联合发文
进一步明确完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对应的所属月份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属月份一致,保费由失业保险列支,个人不缴费,不设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按规定正常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
本次政策调整,重点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保险待遇进行完善。
生育日期在2024年2月28日(含)以后的领取失业金人员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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