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企业进入四板市场,就是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找钱,由于企业与投资者之前天然的存在信息不对称、实力不对等等因素,就只能是通过企业披露的信息来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支持。其次,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企业和投资者对接的透明度,新修订的《证券法》也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同时2017年证监会令[第132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2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山西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均明确指出挂牌公司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其他参与者应当按照规定和协议约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同时,通过信息披露,能够有效帮助挂牌展示企业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树立挂牌展示企业良好形象、助推挂牌展示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服务。所以说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核心要求。
根据监管政策,中心制定了《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展示企业信息披露规则》,这是中心挂牌展示企业的具体信息披露操作指引。这里重点和大家说明,因为四板市场属于非公开市场,所有企业的相关情况我们只向中心的合格投资者进行披露,而非公开披露。
接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具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首先,对信息披露对象及披露时间进行解读。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均需要完成信息披露工作。这里的挂牌企业指的是“晋兴板”、“培育板”企业。展示板企业不属于挂牌企业,中心鼓励有意愿披露的展示板企业参照培育板和晋兴板的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披露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1日,挂牌企业需在截止日前完成本次年报的编制、报送工作。企业若存在特殊情况,可向中心申请延期披露,并发布延期披露公告,延期时间自截至报送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半年,也就是延长期限最晚不的超过2021年10月31日。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分为年度报告、服务需求信息。年度报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业务概况、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情况,年度报告经推荐机构审核后报送中心披露。服务需求信息为自愿披露的信息,挂牌企业如有企业宣传和产品推荐、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路演、并购重组等服务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填报,也可与年度报告一同进行报送。
四、披露方式
首先,企业需通过中心微信端或网站端2021年3月23日下发的《山西股权交易中心2020年度挂牌企业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下载信息披露年度报告模板、企业需求信息表,企业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后需打印为纸质版并签字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进行扫描上传至官方网站,同步将PDF扫描件发送至信息披露专用邮箱xxpl@sxgq.net,两份文件需保持一致。
为方便挂牌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中心开通了网站端信息报送平台,挂牌企业可登陆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官方网站(www.sxgq.net)进行线上报送,企业登陆账号和初始密码为企业的挂牌代码(登陆密码企业可自行修改)。
具体步骤:登录账号密码——信息披露——新增年度信息披露——填写企业基本信息、2020年财务数据、融资和补贴情况——上传信息披露资料PDF扫描件——提交
企业按提示进行企业信息填写、资料上传、信息修改及报送。中心对企业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披露。
注意:中心信息披露虽然是线上披露,但挂牌展示企业需将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备查资料备置于挂牌企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
中心对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包括对挂牌展示企业的监管和对推荐机构的监管。监督挂牌展示企业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监督推荐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持续督导行为。
一旦发现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等信息误导投资者行为的,中心采取措施予以处罚或惩戒。中心对挂牌展示企业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其做出解释、补充、披露。
挂牌展示企业不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或违反中心挂牌展示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中心将对其出具督导函或警示函,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督导函:挂牌企业若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年度信息披露,中心将对挂牌企业发送督导函,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之后2个月内完成披露(一般为6月30日)。
警示函:挂牌企业若在规定时间之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披露,中心将对挂牌企业发送警示函,告知企业因未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中心将暂停其股权的转让及后续服务工作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中心对诚信档案进行公示。
第二次警示函:次年启动信息披露工作前,中心对未完成上年度信息披露的挂牌企业统一发送警示函,告知企业如连续两年不完成信息披露,将予以转板处理。
(二)对推荐机构的自律监管
推荐机构应持续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企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荐机构不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中心将对其出具督导函,并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自律监管措施。中心将每年向推荐机构发送督导函,要求推荐机构督导所推荐的企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将督导信息披露工作列入年度会员考核指标。对于推荐机构督导企业完成信息披露率低于50%的,中心将暂停受理其报送的申请文件或出具的相关报告,对于推荐机构督导企业均未完成信息披露的,中心将终止其推荐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