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解决我省中小企业对资本市场惠企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项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让我省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中心对我省各级政府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汇总,方便我省中小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应享尽享政府资本市场方面项目资金政策红利,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今日登载第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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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2020~2025年)是太原市人民政府为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调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升太原市实体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推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所制定的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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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对象
符合太原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方向的项目和企业。主要为:太原市的重点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首台套装备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推荐的高成长性企业;太原市辖区内的上市公司(含在山西证监局报备);新三板挂牌企业,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太原市各县(市、区)、产业园区推荐的优秀企业。建立服务对象企业库,扩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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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2020年开始筹建太原金融服务体系,包括太原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太原地方企业征信系统、金融创新服务中心三大基础平台。两年内三大基础平台实现平稳运行,为百家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年后为千家以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得到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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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太原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行动计划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1、对在“晋兴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企业,奖励165万元;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对将所融资金7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企业,奖励金额提高到1000万元。
2、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依法给予等额补贴。
3、对在山西证监局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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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且为太原市上市资源库企业,在上市、挂牌、报备后二个月内向市金融办提交相关凭证等文件;市金融办与上交所、深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山西证监局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予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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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
http://www.taiyuan.gov.cn/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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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2、《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