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事件影响半月谈
北京大商所期货与期权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7.9.4,总第3期)
焦煤定价机制:从长协定价到指数定价
一、定价机制改变事件概述
2017年6月12日,日本制钢企业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Nippon Steel and Sumitomo Metal Corp)宣布将废除与矿业企业之间的钢铁原料(炼)焦煤的价格谈判制度,也即所谓的长期协议定价机制。废除旧制度后,新日铁住金此前通过谈判确定的采购价格将从2017年4~6月开始,分阶段变更为与国际行情联动、即采用指数定价的方式确定价格。这一转变意味着自2010年以来一直沿用的季度合同议价体系宣告结束。
据报道,在钢铁企业的推动下,日本和澳大利亚间的谈判已经接近达成一致,炼焦煤价格大概确定在195美元/吨,适用期将持续至今年第二季度,这一价格大致相当于今年3月至5月炼焦煤的平均价格。2016年,日本进口炼焦煤6018[1]万吨,其中50%来自澳大利亚。虽然日本进口量略低于中国的6596万吨,但是其炼焦煤资源高度依赖于进口,并且其进口量在2015年以前一直排在世界首位。因此日本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炼焦煤供应价格向来被业界视为炼焦煤的基准价,而占其进口量超过一半的澳大利亚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此次,新日铁谋求改变焦煤定价机制,必将对国际焦煤市场与定价带来不小的影响。
二、定价机制改变的原因
焦煤现货价格暴涨暴跌使得长协定价模式难以为继。从2016年开始,焦煤的现货价格多次暴涨暴跌,新日铁住金与矿业企业之间的谈判陷入僵局。一方面,在价格剧烈波动时,必和必拓公司(BHP Billiton Ltd)等焦煤生产商有改变每个季度固定基准价的定价模式、寻求更灵活定价方式以谋求更大收益的动力。另一方面,受全球其他市场参与者采用长协定价以外的定价方式的影响,日本钢铁厂也希望紧跟市场走向,对定价方式做出调整。
2016年,整个欧洲的炼焦煤进口量总和为9953[2]万吨,占据全球总出口量的27.8%,中国和日本分别占据全球总出口量的18.4%和16.8%。欧洲的钢企大多早已实行指数定价模式。中国的钢铁厂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口炼焦煤:一种是直接从澳洲的矿产商进货,通过指数来进行定价,一般以两个月的远期价格进行交易(即在完成支付后的两个月炼焦煤到港);另一种则是通过贸易商进口炼焦煤,在这种方式下一般是通过一口价的方式完成现货交易。现货价格在焦煤国际贸易定价中的地位在逐步提升,对于一直坚持长期合约的日本各高炉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此次推动定价机制改变的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此前曾一直反对采用更灵活的定价机制,并主张长协合同有如下优势:(1)高度专用性决定供需双方间能够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2)季度合同有利于供需双方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并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3)长协合同可以降低交易的风险管理成本。不过,现在他们不再愿意每个季度举行谈判定价,而是希望价格能够随市场变化随时做出调整,以节省联合采购和集体谈判需要的巨大的组织和时间成本,并避免当价格波动剧烈时现货价与长协价的价差导致的某一方可能出现的违约。
近期澳大利亚极端天气引致焦煤价格波动增大则是导致定价模式转变的导火索。数据显示,当澳大利亚今年3月底遭遇自2011年以来威力最强的热带气旋“黛比”形成的飓风袭击昆士兰州后,由于供应受阻,澳大利亚优质炼焦煤的价格一度于4月17日上涨至每吨314美元;但根据标普全球普氏的报价,5月31日时,炼焦煤价格已经回落至149.2美元/吨。极端天气导致长协定价谈判时参考的现货价格波动幅度扩大,双方难以达成一致。供应的临时中断,又导致原本应该在3月或4月进行的炼焦煤定价谈判推迟。按照以往的经验,4~6月的采购价格通常在3月内确定,而2017年的4~6月采购价一直到6月还没确定。由于原料成本无法确定,新日铁住金等钢铁企业陷入了无法公开2017年度业绩预期的状况。因此,新日铁住金才决定通过改变定价模式的方法来应对剧烈的价格变动。

图1 澳洲一线炼焦煤中国到岸价格走势
三、定价机制演变的走势及其影响
(一)焦煤定价机制更大可能全面向指数定价转变
指数定价究竟是解决第二季度谈判僵局的临时方案还是将会永久沿用,目前来看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虽然全球最大的炼焦煤生产商必和必拓赞同转向指数定价,但也有其他澳洲矿产商,例如嘉能可公司(Glencore Plc)和皮博迪能源(Peabody),对颠覆已执行45年之久的固定价格机制表示反对,认为任何变化都可能引起煤炭市场的进一步波动。在日本钢铁企业中,也有企业愿意沿用以往的定期固定价格机制。比如日本钢铁和住友金属公司长期以来都反对采取更为灵活的定价机制,他们希望通过签订长期合同来保持稳定的供应。但是,市场中大多数煤企还是认为“这更像是长期的定价机制的改变”[3]。这是因为长协定价尽管可以稳定供应关系、降低风险管理成本,但巨大的组织和时间成本、供需双方诉求不同难以达到一致的谈判预期以及现货与长协出现价差时较高的违约几率等缺点仍然难以忽视。
(二)焦煤定价机制转变为焦煤衍生品市场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不到十年前,铁矿石定价机制也是从长协定价转变为指数定价,对全球衍生品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据此我们也可以对未来焦煤衍生品市场可能的发展变化做出一定预判。
2008年开始,在铁矿石国际市场上实行了近30年的长协年度定价逐渐解体,直至2010年,从长协定价转向了指数定价。在长协年度定价机制下,日韩欧的钢铁企业和澳大利亚、巴西的三大矿商签订此长期订货合同,每年谈判决定下一财年的价格,一旦价格确定,未来一年的铁矿石贸易都采用该价格。在这种固定价格机制下,定价权缺失的钢企利益会受到损害,但是价格波动风险也相对较低。转向指数定价之后,价格波动明显,企业管理价格风险的需求也在上升。因此,2009年,新加坡交易所率先推出了铁矿石掉期,并在2013、2014年相继推出铁矿石期货、铁矿石掉期期权、铁矿石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为铁矿石市场上的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标普普氏和TSI期货优质炼焦煤指数价格也分别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新加坡商品交易所上市。2013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铁矿石期货,不到4年时间,已经在全球金属期货及期权成交排名中位居第二。可见,定价机制向指数定价转变将有助于衍生品市场的迅速发展。
就铁矿石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状况来看,有理由相信炼焦煤定价机制的改变也会引发同样的效果。在焦煤国际市场上全面推行指数定价,势必加大企业面临的价格风险,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套利会成为其重要选择。
但是也要注意到,当前焦煤定价机制的转变与2008-2010年铁矿石定价机制转变存在着一定区别。一是焦煤定价机制转变对期货市场的影响程度相对铁矿石较弱。在2008年之前,全球铁矿石市场主要采用长协定价,定价机制转变涉及的全球贸易规模量巨大,对铁矿石期货、期权的需求与推动作用很强;而当前欧洲焦煤贸易主要采用指数定价,我国目前也有部分焦煤贸易采用指数定价,因此焦煤定价机制转变涉及的贸易量相对少,对衍生品市场的影响力度相对小。二是我国在铁矿石与焦煤市场中的定价话语权不同。在铁矿石市场上,三大铁矿石指数(普氏能源资讯的普氏指数、环球钢讯的TSI指数、金属导报的MBIO指数)都由外国公司制定,我国完全没有参与规则的制定,是被迫接受了国际市场新的定价机制;而对于焦煤的进口中国本来就是采用现货/指数价格采购的方式,一定程度上,正是中国力量的崛起使得日方被迫妥协改变定价机制。因此,在焦煤市场中我国的话语权相比当年在铁矿石市场中被迫接受外国公司的指数定价机制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三)我国应及时做好推进焦煤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准备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预测,到2040年,焦煤国际贸易总量将从2013年的3.12亿吨增加至3.57亿吨,增长14.2%。中国和印度将会是焦煤需求大国,尤其是印度,随着其钢铁产业发展,印度对焦煤的需求增长迅速,但是受限于本国资源禀赋,印度焦煤几乎全部依靠进口[4]。
同时,焦煤现货市场较为复杂,透明度低于铁矿石市场。在焦煤衍生品市场中,相比焦煤指数,焦煤期货更加透明公开,将在定价机制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国际上,焦煤衍生品发展较为缓慢,这对于我国焦煤期货市场的发展前景是一个有利信号。在我国未来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随着现货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也应继续完善焦煤期货合约的种种细节,在推动焦煤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期货市场国际化路径,为早日建成焦煤国际定价中心做好准备。
[1]数据来源:方正中期
[2]数据来源:方正中期
[3]新闻来源:路透社
4谢亚,《“一带一路”建设下大商所建成国际定价中心的战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