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为船公司看船十余年,70岁大爷讨要170万元加班费,法院判了!

为船公司看船十余年,70岁大爷讨要170万元加班费,法院判了! 国际船舶海工网
2021-09-04
1
导读: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超时加班”话题引发热议。近日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超时加班”话题引发热议。近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加班费案件,为船公司看船十余年的70岁大爷讨要170万元加班费,法院判用人单位支付该劳动者28万余元加班费。

LNG加注、装卸技术发展和规范符合培训将于10月27日在上海举办

第四届2021年LNG动力船和LNG技术装备上海国际峰会将于10月26-27日召开

2021年中国造船海工地图于7月3日正式发布

造船2022:船舶新技术应用发展上海国际峰会将于2021年12月9日举办


2001年8月起,阿东(化名)进入厦门某船只停泊点担任值班管理员,主要负责船只登记、打扫卫生、看管资产等工作。阿东说,他24小时在岗,吃住都在停泊点,其间若要离开,阿东就向站长报备,找人来顶班。据阿东介绍,在停泊点工作近20年,他仅因父亲过世、儿子结婚等重大事情请过假。

2020年4月29日,单位通知阿东,因停泊点搬迁,2020年5月1日起就不需要人来看管了,阿东失业了。近20年来,阿东的月工资从700元涨到3000元,但除了部分法定节假日有加班工资外,阿东平时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等均无落实。

阿东起诉了单位,请求法院判令确认2001年8月18日至2020年5月1日他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判令单位支付平时延时加班工资、周末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近170万元。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

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

但从阿东提交的工资支付凭证可认定

双方自2001年8月20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不过

阿东主张的19年劳动关系

未获法院认定

法院认为,阿东出生于195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4日已年满60周岁。2001年8月20日至2011年8月24日期间,双方形成劳动关系;2011年8月24日之后,阿东已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所形成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阿东只能要求劳动报酬的给付。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定按150%的工资报酬支付工作日延时加班费用,按200%的工资报酬支付休息日加班费用,按300%的工资报酬支付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加班费用。其中,按每天加班5小时计算平时延时加班工资,按每天加班13小时计算周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最终

法院一审判决

用人单位支付阿东

2001年8月20日至2011年8月24日

平时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共计28万余元

用人单位不服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丨海西晨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国际船舶海工网
以专业、全面和系统地报道造船、海洋工程、航运、配套、技术、海事、金融和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沟通联络产业链同仁,致力于推动全行业发展进步。
内容 4352
粉丝 0
国际船舶海工网 以专业、全面和系统地报道造船、海洋工程、航运、配套、技术、海事、金融和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沟通联络产业链同仁,致力于推动全行业发展进步。
总阅读2.8k
粉丝0
内容4.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