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共高邮市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8项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生产电费、生产量奖励、税收等。
第一项对多晶硅铸锭、单晶硅拉晶生产环节,月用量电量达1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按0.15元/千万时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补助,每月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现有多晶硅料生产企业仍执行原电费优惠政策,重复享受本条政策。
另外,对切片企业、电池生产企业、组件生产企业等制定了奖励政策。通知还要求设立光伏产业基金,专向投资于高邮市光伏企业。
原文如下:



内容来源:高邮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