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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 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 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的通知 西睿科技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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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浙科发政〔2019〕9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


浙科发政〔201990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方便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激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结合在全省推广应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工作,现就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全面推广应用系统,帮助企业规范管理研发项目,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减轻填报计算负担,实现企业研发项目支出明细账批量导入、一键归集,企业研发异议项目鉴定在线传递、一键办结,加计扣除申报表和分析报表等系统汇总、一键生成,精准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决策水平。

二、服务流程

1.研发费用自动归集。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鼓励企业应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决议书、研发人员名单、研发明细账等资料。根据企业提供的研发数据,系统自动统计研发费用等相关数据,方便企业填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

2.备查资料按需补充。税务部门在对企业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开展后续管理中,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系统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并通知相关企业。收到通知的企业通过系统补充上传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委托研发或合作研发合同等留存备查资料。

3.异议项目在线鉴定。设区市科技部门汇总本地区异议项目鉴定资料,通过系统从科技专家库抽选3名以上相关领域的产业、技术、管理等专家,在线进行鉴定。专家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开展独立评审,对每个项目提出专家意见。科技部门审核专家意见后,出具项目鉴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反馈税务部门。

4.研发项目实时分析。系统根据企业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企业研发项目数据库企业研发费用数据库企业研发人员数据库等档案数据库,直观展示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实施研发项目数及类型、每个研发项目支出预算、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等信息,帮助企业实时掌握研发活动进展、资金投入及相关经济效益情况,实现研发项目的全程有效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增强服务意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服务工作,是科技、税务等有关部门以企业的一件事为中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促进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方便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重要举措。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运行机制,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2.加强协同联动。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任务落实,加大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实现网络互通、数据共享、结果互认,更好地服务企业创新研发。

3.强化宣传培训。各级科技、税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宣传培训和主动服务机制,通过巡回宣讲、政策培训、现场教学、编发服务手册等方式,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宣传、解读、辅导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知晓和享受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附件:1.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服务指南

附件:2.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服务工作流程

附件:3.示范文本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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