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民航局再发熔断指令,对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西安)、东方航空公司MU588航班(纽约至上海)、南方航空公司CZ8140航班(伊斯兰堡至武汉)、厦门航空公司MF830航班(洛杉矶至厦门)实施熔断措施。
根据民航局通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2月13日入境的CA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西安)确诊新冠肺炎旅客10例,鉴于CA911/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北京,西安分流,周一入境)为CA911/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北京,周六入境)的奖励航班,自2022年1月3日起暂停CA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北京,周六入境)运行4班,取消奖励航班CA911/912航班(斯德哥尔摩至北京,西安分流,周一入境)。
东方航空公司12月14日入境的MU588航班(纽约至上海,周二入境)确诊新冠肺炎旅客5例,南方航空公司12月14日入境的CZ8140航班(伊斯兰堡至武汉)确诊新冠肺炎旅客6例,厦门航空公司12月14日入境的MF830航班(洛杉矶至厦门,周二入境)确诊新冠肺炎旅客5例,自2022年1月3日起,分别暂停以上3个航班运行2班。上述熔断的航班量不得用于其它航线。
民航局要求,上述四家航空公司要做好后续航班旅客安抚和机票退改等服务工作。(中国民航报 )
民航局就部分国际航线高价机票开展核实调查
近日,针对媒体反映土耳其航空公司伊斯坦布尔至广州航线出现“天价机票”,严重损害境外回国旅客权益问题,民航局迅速行动,依据中土航空运输协定及相关国内法律法规,部署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目前,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航空运输协定、协议中的运价条款,国际运价管理有三种方式,即“双不批准原则”(运价的制定、调整由航空公司自主确定,无需报双方政府批准)、“始发国原则”(运价的制定、调整需报航线始发国政府批准)和“双批准原则”(运价的制定、调整需报双方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我国与土耳其之间航线按照“双批准原则”管理。
下一步,民航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秩序和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旅客合法权益。民航局提醒,广大旅客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机票,并保留好有关凭证,避免上当受骗。旅客如发现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中国民航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