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载自《俄罗斯研究》)
作者:徐昱东
鲁东大学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这里,我们重点关注的投资环境问题,不是俄联邦整体层面的,而是俄联邦地区层面的。在方法上突出量化分析,以量化分析为主,以定性分析为辅;将地区投资环境评价方法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直接对俄各地区的投资环境或投资吸引力进行排名,这里称之为直接法;另一类是通过能够反映地方投资环境的指标间接进行评测,可称为间接法。为了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基于两种方法展开的分析,接下来我们给出有关这两类基本方法的一个扼要评述:
(一)直接法
直接评价俄各地区投资吸引力的代表性成果是俄罗斯《专家》评级机构做出的,即采用投资潜力与投资风险两项评定加综合配比法,首先对各地投资潜力和投资风险项下的子要素赋值,对同一项下子要素之分值进行排列,就会得出各地在该要素下的排行。同一项下各子要素分值相加后排列,就可得出各主体分别在投资潜力或投资风险评定中的位次。
具体来说,一方面,对某地投资潜力项下子要素的总分值,用该地投资潜力占全俄投资潜力的份额表示,并依份额大小进行地区投资潜力排行;另一方面,某地投资风险项下子要素总分值,以与俄联邦风险平均值的背离程度表示,依背离程度进行投资风险排行。
地区投资潜力评定中设有9个单项潜力指标:劳动力潜力、消费潜力、生产潜力、财政潜力、制度潜力、创新潜力、基础设施潜力、资源潜力以及旅游潜力;等级分类标准是,地区潜力在俄联邦总潜力中占2.5%以上为高等潜力,1.0%-2.5%之间为中等潜力,1.0%以下为低等潜力。地区投资风险评定中设置有7个单项风险指标:法律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财政风险、社会风险、治安风险、生态风险;等级分类标准是,地区风险值为俄联邦平均风险值10%以下为最小风险,10%-120%为中度风险,120%-200%为高度风险,200%及以上为超高风险。每项子指标的具体含义如下表所示。

各联邦主体单项潜力或风险的分值,是采用统计方法和问卷调查方法得出。统计主要由信用评级机构“ЭкспертРА”组织的专家组进行,问卷调查对象则包括俄罗斯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商会和企业、银行协会以及其他民间独立研究机构的专家。按照特定公式进行计算,再按优者在先的原则排列,即得出投资潜力和投资风险的排行。最后根据投资潜力和投资风险的不同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综合评定分为若干等级,我们以2014年为例,一共划分为13个等级,如下表所示。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首先,每年评估时各单项指标的比重有所不同,但大致顺序相似。为了让读者有个更加直观的认识,这里以2014年评级为例,给出了诸项子指标权重的大小顺序(先大后小)。投资潜力各项子指标的权重大小的先后顺序为:生产潜力、劳动者潜力、消费潜力、基础设施潜力、财政潜力、制度潜力、创新潜力、自然资源潜力、旅游潜力。投资风险的各项子指标权重大小的先后顺序为:经济风险、财政风险、社会风险、行政管理风险、治安风险、生态风险。
其次,在数据来源方面,俄罗斯各地区投资环境评定中历年使用的数据来源相差无几,主要包括俄联邦国家统计委员会、财政部、经济发展和贸易部、中央银行、税务部、自然资源部、通讯内务部、联邦保险监督管理局等机构和组织的数据,以及自然资源委员会数据库和《专家》评级机构数据库的数据。评定中还参考了各联邦主体政府网站发布的法律信息、地区发展战略和纲要以及各联邦主体按相关统计部门或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的补充数据等。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1996年起,俄《专家》评级机构就开始对俄各地区的投资吸引力进行评级排名。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俄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地区投资潜力评定和投资风险评定中设置的单项指标均有所调整和变化。
每次调整和变化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以2011年度为例,投资风险的7个单项指标中剔除了法律风险指标,理由是之前几年各地区有关投资方面的法律条文经重新修订后越来越合乎规范,评级专家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评价立法和法律方面的风险。投资风险中行政管理风险指标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即不再评价某地区“规划”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价专家组认为,发生在俄罗斯的历次危机表明,那些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实际上并不适用。
另外,在财政风险方面补充了联邦主体在发行国债方面的风险;社会风险方面,不再统计地方罢工以及公用住宅方面的事故或故障等数据,因为,专家组认为这两个统计指标已不再反映实际情况。而投资潜力方面的变化颇具技术性,包括:
自然资源指标采用了自然资源部新近更新的数据;
在创新潜力指标方面,不再考虑各地方科技园区的数量,评价专家组认为,这些园区只不过是一些不动产的堆积而已,实际上没有任何创新,因此转而采用各地区的专利申请提交数量作为该指标的替代指标;
在基础设施潜力方面增补了互联网应用水平的评价;
在消费和财政潜力方面,按实际购买力对总货币收入水平进行了修正,等等。
自1996年至今的每次变化和调整均保持在合理限度内,保证了历年评级的可比性。而且,就每年各地区的评价排行先后顺序而言,这种变化不影响其对于赴俄投资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二)间接法
目前,对俄各地区投资环境的间接性评价方面的研究较少。这里,以我们先前研究的成果为基础,对间接法的优点和不足作一扼要评述。与前述直接评价投资环境的思路不同,从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角度间接衡量俄各联邦主体的营商环境水平,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中小企业作为整个经济生态的重要经济主体,它的发展变化对于了解各联邦主体的经济社会状况具有“一叶知秋”之“叶”和“春江水暖鸭先知”之“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或巨型企业而言,其对营商环境的向好或恶化的变化往往最先体会到,其反应更为敏感。通过衡量其发展水平,间接反映各联邦主体的营商环境及其变动具有一定说服力。
具体做法上,首先根据衡量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指标,即:
每十万居民注册小企业数、
小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
工人人均产值(单位:千卢布)、
各地区居民人均小企业产值占全俄人均小企业产值的比重、
工人人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千卢布)、
各地区居民人均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俄人均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工人人均纳税额(单位:卢布)、
各地区居民人均小企业纳税额占全俄小企业人均纳税额的比重等8个指标;
遵循因子分析法的基本原理和步骤,通过俄联邦各地区8项指标历年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具体计算过程借助SPSS17.0统计软件因子分析程序完成),得到相关阵R的特征值、贡献率和累积贡献率后,选择4个因子,即将8个变量简化为4个彼此独立的因子,从而可以构造出一种简单的因子得分,进而根据各因子的贡献率加权综合因子得分,最后得出俄各联邦主体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因子评分和排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处理数据过程中发现,科里亚克民族自治区、涅涅茨自治区、印古什共和国、泰梅尔民族自治区与赤塔州、车臣共和国、科米彼尔米亚克自治区、乌斯季奥尔登斯基布里亚特自治区、外贝加尔边疆区等联邦主体的数据,或因原始数据缺失,或因行政区划的调整等原因,最终能参与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排序的联邦主体数为79个,略少于当前的联邦主体数。
就直接法和间接法这两种方法的评价效果而言,我们采用的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数据相对客观,而投资环境评级,无论是投资风险还是投资潜力,虽然运用了科学的统计和计算方法,但在对要素赋值时,评定者的主观因素,如价值标准和倾向等,可能会使评定结果产生某些误差,但总体上不影响评定结果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