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载自石油观察网)
文|吕静鹏
南京大学
国有化后的BP创造了世界石油工业史上的奇迹,公司本身不但从一个濒临破产、随时可能被竞争对手收购的小石油公司发展成为国际能源巨头、"七姊妹"之一,而且成为英国在伊朗的主要代理机构,成为英国在伊朗维护其利益和影响的重要手段。
然而BP存在的问题使得公司并不像表面那样光鲜,它在国有化之后"开始害上了弗兰肯斯坦综合症“而变得无法控制。有时许多政府感到它们在两方面都很尴尬。在国外,公司遭到许多外国,特别是殖民地国家的不满,被认为是政府的工具。在国内,政府也不能影响公司的政策;两个政府董事——常是退休的财政部官员或外交官——往往没有足够的石油知识堪与石油企业家辩论。
尽管BP不接受英国政府的控制,但它却乐于在英国政府的政治荫蔽下发展。通过1914年英国与土耳其的《外交部协议》。1920年英国与法国的《圣雷莫协定》。1928年英国、法国与美国的《红线协定》先后三次确定BP占有重要股份的土耳其石油公司为英国公司,董事长必须为英国人,土耳其石油公司的的股东们(1914年包括BP、德意志银行、壳牌和古尔本金,1920年包括BP、壳牌、道达尔和古尔本金,1928年包括BP、壳牌、道达尔、埃克森、美孚、海湾、大西洋炼油公司、泛美石油和运输公司以及古尔本金)除了通过公司外,不得在除科威特和伊朗以外其他中东地区谋求石油特许权,这就排除了一大批竞争对手单独开发中东石油的可能。

在伊朗,BP也进一歩通过英国政府的支持将伊朗确定为它的禁鸾,并且在沙俄崩溃后将它的势力伸至伊朗北部。1921年11月5日,美国时代杂志发表了一系列以石油为主题文章,指出了美国石油工业存在的隐患,认为美国对国际石油市场控制不力,而英国已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号召美国政府以"门户开放"为原则进军世界石油市场。
在此以前,美孚已获得了伊朗北部的石油开釆和经营权,然而这立即遭到了英国的强烈反对,英国使馆声明指出原沙俄公民胡什塔里亚已将其开采和经营的伊朗北部石油的特许权转让给了 BP,并威胁将阻止美国石油公司通过其南部控制区向外输送石油,美孚石油最终撤出伊朗。随后美国辛克莱克联合石油公司也进行了进入伊朗的尝试,但也因受到英国政府和BP的抵制而失败。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运作,BP对外把大批竞争对手排挤出了中东,对内又巩固了其在伊朗的地位。1923年,BP又在哈夫特克尔、阿加贾里和加什萨兰地区发现了三个特大型油田,加之当时世界市场石油泛滥,石油价格疲软,BP严重缺乏向伊朗以外寻找油田的动力。1923年BP总经理阿诺德·威尔逊(Arnold Wilson)表示"我认为在这一地区是不存在石油的(伊本·沙特国王统治的地区,后来沙特阿拉成为石油储量最大的国家)。据我所知,那里根本没有石油存在的迹象,而且那里的地理条件我们一点也不喜欢;但是无论如何我相信没有公司能承担得起在这种地质构造条件下的钻井费用,除非能找到石油明显存在的证据。"这一论断也成为石油史上的一大笑柄。
同年海湾石油公司在确信巴林地区拥有充沛的石油储量后准备进行开采,但作为伊拉克石油公司的股东,海湾不能单独开采,它开始说服其他成员。"但是主要成员英国石油公司的地质学家仍然坚持巴林不会出油,因为它缺乏在伊朗和伊拉克所出现的那种'渐新世——中新世'的地层构造"气最终,海湾将到手的开采权转给了不是伊拉克石油公司股东的雪佛龙,BP也错失了对巴林石油的开采。
英国政府也曾要求BP将上游油田扩大,它首先考虑的就是不在"红线协定"之列的科威特,但失控的BP对此无动于衷。"英国政府在1924年坚称,BP在科威特必须占有优先地位,但是BP有很多来自伊朗的石油,所以在1925年3月放过了他们的谈判权利",直到1934年BP才重新考虑进入科威特,但此时却只能与海湾分享这一权益。
BP在伊朗的成功促使其逐渐保守,但这种成功又依靠英国在伊朗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尽管公司领导层从未真正认识到这一点。BP的保守使得伊朗成为廉价石油的唯一巨大来源,它对伊朗独占的经营模式使BP容易成为任何民族运动攻击的单一目标,而且也易于触发民族运动。可惜的是BP的领导层从未认真考虑这一点,他们用商人的政治眼光审视英国在伊朗的利益,眼中只剩下不断跳跃的石油供应额和税收收入,直到1951年摩萨台国有化运动给BP当头一击。

摩萨台国有化运动的原因由来已久,早在BP国有化之初就埋下了两个隐忧。
首先,在利益分成方面,双方严重不对等,BP经常以各种理由拖欠支付伊朗政府的费用。
在达西与伊朗签订的协议中,达西只需向伊朗政府缴纳年净利润的16%以及石油销售收益中每吨四先令的矿区使用费,除此之外达西不需要向伊朗政府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赋税,但即便如此不平等的收益分配,BP仍要想尽办法欠缴。
1915年2月,BP在伊朗的输油管道遭到破坏,尽管在BP与伊朗政府签订的协议中从未写明伊朗在无法保护石油设施时有向BP赔偿的义务,但BP在英国的支持下仍然向伊朗政府提出了 402887英镑的修理费赔偿和211602英镑的生产损失赔偿,同时停付伊朗政府应得的收益,直到1920年才清算拖欠的使用费,恢复使用费的缴纳,但伊朗的收益却受到了种种限制。
除此之外,BP还把用于收买伊朗部落首领的费用计入向伊朗支付的利润;把公司的收入转移到海外子公司的账户、把公司的成本全部摊派到在伊朗境内的三家公司上,以达到减少公司"净"利润的目的;同时还经常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英国海军供应石油,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伊朗的利益。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后,世界石油市场价格猛跌,BP的销售量也停滞不前。1929年到1932年,BP的销量徘徊在580万吨到620万吨之间,1931年的石油价格只及1930年的一半,为每桶0.65美元。然而BP却不断将这种损失转移到伊朗政府的身上,1932年,BP告知伊朗政府1931年的矿区使用费只有30万英镑,比一年前少了整整100万英镑。震怒的伊朗国王礼萨·巴列维于1932年11月单方面宣布取消BP在伊朗的特许开采权,BP和伊朗政府积累长久的利益分配不均以这种极端的方式爆发。
早在1928年,BP董事会主席约翰卡德曼就做出过判断"特许权受益人可以把他们的未来看作在经济民族主义高涨的浪潮面前是有保障的,保障的程度是按国家利益同他们自己利益趋于一致的比例程度而定的"。尽管卡德曼做出过准确的预判,但这并不能成之为他的行动纲领,灾难来临时BP首先想到的仍是损害伊朗政府的利益,而独裁的伊朗国王礼萨·巴列维则以取消特许权作为回应。
BP对伊朗政府的这种过激行为无法容忍,抬出了它的幕后老板英国政府,英国政府又把问题提交到了国际联盟。国际联盟的态度是征得相关方面的同意,把问题搁置起来,给争论双方充足的时间来制定新的协议。
1933年4月,卡德曼在与伊朗国王会谈后确定这位国王需要的只是更多的利益分成,在谈判僵持的时候他故意让一架飞机从会议室窗外的天空飞过,造成BP正在撤离的假象,最终伊朗国王屈服了,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BP特许权开采地区的面积减少了3/4,只有10万平方英里;伊朗得到每吨4先令的固定的矿区使用费,不受油价影响;伊朗政府每年可得到公司世界总利润的20%,且伊朗政府每年到手的收益不得低于75万英镑;1931年和1932年的收益分成按新合作计算;劳动力本土化的步伐必须加快;同时,BP也把特许权的持续时间从1961年延长到了 1993年。
伊朗政府在和BP的斗争中处在了下风,"BP之所以能驯服(伊朗)并且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是因为当时伊朗发展的历史轨迹与BP是同歩的,离开BP的帮助,礼萨·巴列维无法获得众多部落的支持。"新协议的签订暂时缓解了BP和伊朗政府之间的矛盾,但双方的矛盾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BP滥用职权从未想过真正要履行新的协议,直到1951年摩萨台国有化运动的爆发。"伊朗政府提供的数字表明,石油公司缴纳的矿区使用费从来没有超过它收入的15%, 1950年的矿区使用费是13%,这个数字只占国民收入的4%,从1931年到1941年间,BP大约上缴了 1.25亿美元的矿区使用费,而这笔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以后被英国人和俄国人无偿使用的军事设备上。"
其次,在发展程度方面,双方严重不平衡。
BP的发展壮大主要依靠的是伊朗油田提供的原油,然而在伊朗成为中东最大的产油国后,其本身的经济发展程度依旧滞后,国家仍然贫弱。丘吉尔在主导BP的国有化时曾明确表示,通过"发展公路、铁路交通以及各种工业部门,公司将能促使伊朗经济的发展和中央政府的强大"气然而在随后的近半个世纪中,伊朗民族经济并没有多大起色,英国政府也动辄在伊朗发动政变,选择伊朗国王的人选,以伊朗太上皇自居。
BP在自身发展壮大并带给英国石油和财富的同时未能促进伊朗经济的现代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BP的生产必需品和生活必需品都来自进口,出产的石油和石油产品也用于出口,与伊朗当地的经济发展脱节。
达西与伊朗政府所签协议的第七条规定:"公司进口用于勘探、开采和开发石油资源以及铺设石油管道所需要的材料和工具可免于征收税款",然而这项本来用于鼓励公司石油开发的条款却经常被BP滥用。公司经常虚报生产设备的数量,以至于用来建造外籍工人住宅的水泥和钢材都要纳入免税范围。
事实上,公司所需要的绝大多数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包括水泥、普通钢材等生产用品伊朗都是有能力生产的。BP将其在伊朗生产的石油用于出口,却很少把成品油销往伊朗本土,以至于伊朗的本土民用油多来自进口。
1914年,BP在伊朗内地的销量仅占伊朗市场的12%,伊朗88%的民用油来自进口。
1918年,伊朗民用油9%源于国内,91%来自进口,而直到1922年,伊朗88%的民用油仍源自进口。
1933年,礼萨·巴列维在同BP达成协议后,就要求BP在伊朗修建年产10万吨的基尔曼沙炼油厂以满足伊朗市场需求,BP百般推辞,然而事实证明,伊朗当时的石油消费量已达300万吨,而且每年仍以15%的速度增长,完全能吸收这一炼油厂的产品。
对于一般的商业模式来讲,本地直销完全有利可图,然而BP却反其道行之,这是因为伊朗交通落后、市场有限,BP不准备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用于伊朗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伊朗人在公司内部受到排斥,BP对伊朗政府要求的雇员本土化从未积极履行。
达西与伊朗政府所签协议的第十二条规定:"除了管理人员、工程师、钻井技术工以及工头外,其他岗位应由伊朗工人任职",然而公司却违背这一规定,从印度以及其他地区招募了大量工人,这一现象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尤为严重。

上表显示,20世纪20年代,伊朗本土工人从未超过BP在伊员工总数的70%,甚至在1922年以前,阿巴丹炼油厂的印度工人远远要多于伊朗工人。然而印度工人无法忍受恶劣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低廉的工资,先后在1920年和1922年两次掀起罢工,BP无可奈何之下不得不开始招募伊朗工人,但是当地雇员和白人雇员在生活标准方面仍有很大反差。
伊朗国王礼萨·巴列维对BP的做法表示严重不满,"他对石油公司的经营方式表示怀疑,因为有人告诉他石油公司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是外籍人员,而且没有任何旨在将它们更换为伊朗职工的有效措施。我父亲亲眼看到公司高级职员和普通员工之间的生活水平相差太悬殊,而且石油公司还经常干涉内政,特别使他不安的是,石油公司只根据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和同其他石油公司签署的协定来规划产量,而根本不考虑伊朗的经济需求"。
伊朗工人承担着最为繁重和艰苦的工作,完全被排斥在高级技术工作和行政工作之外,"在BP的管理层看来这些工人都是低贱的懒虫,工棚区几乎一无所有,没有澡堂、没有咖啡厅甚至没有树,泥泞的小路是老鼠的游乐场",BP不愿意让伊朗人掌握独立的石油生产技术。
从一战时期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一个不熟练的伊朗劳工的最低工资始终徘徊在每天一先令的水平上,工资水平从来不会因为生活成本的上升而显著提高。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伊朗工人经常举行罢工,然而BP对待罢工的方法简单而又粗暴:收买内奸,使其与罢工者冲突,这就给了英国武力镇压的口实,一场罢工往往以伊朗工人的妥协、流血结束。当BP还沉浸在伊朗的美好时代时,世界政治格局和石油市场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战结束后,英国、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衰退严重,美国虽然实力雄厚,但此时已由石油出口国变成了进口国。冷战开始后,美国不但需要在中东开发石油以供应他的西方盟国,减少本国石油需求压力,而且还要巩固对中东地区的控制,防止苏联势力的渗透。
美国政府认为:"获取使用中东石油必须成为美国石油政策和对外政策的指导方针……不但要获取中东的租让权来确保西欧的石油供应,而且美国石油公司须单独获得这些石油租让权,即使这会限制英国的利益。"这就意味着在中东地区BP不但面临美国公司的直接竞争,而且实力严重削弱的英国在中东政策上得不到美国的足够支持。
石油生产国方面,早在1937年玻利维亚就曾对其石油工业进行国有化,受其鼓舞1938年卡德纳斯国有化了墨西哥的石油工业。1943年,委内瑞拉实行了 "五五分成"原则,使其政府所得到的利润同石油公司的利润大致相等。
二战后,以中东为中心的石油新秩序建立了,这个"石油新秩序已开始在产生巨额利润,但是就这些利润如何分配这个问题的剧烈斗争已经在爆发之中"。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伊拉克也先后实现了 "五五分成",面对产油国风起云涌般的抗争,埃克森己认识到他们与东道国打交道时的处境,"我们现在知道我们在任何国家的地位安全与否不仅是有赖于服从法律和合同或者我们向有关政府纳税的税率好税额若干,而是有赖于我们整个关系是否随时随刻为那个国家的政府和公众舆论所接受——也为我们自己政府和公众舆论所接受——而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不被接受,那就要改变。"
面对外界突变的局势,BP仍然打着自己的算盘。1947年,伊朗议会通过了一份法律旨在就BP的石油开采权进行重新谈判。BP故技重施只想针对1933年的协议再签一份补充协议。1949年,双方签订了 "补充协议":BP把矿区使用费从每吨4先令提高到了6先令,1947年和1948年也纳入了新协议的范围,BP一次性付给伊朗政府500万英镑;重复了公司的义务,保证提高伊朗工人的待遇,确保伊朗工人的培训。然而BP不接受任何关于"五五分成"方面的内容,并且拒绝伊朗政府要求独立审核BP财务的要求。
1950年11月,伊朗国会否决了 "补充协议"。一个月后,沙特阿拉伯实行"五五分成"的消息传来,伊朗民众群情激奋,BP开始提出了自己的"五五分成"计划,然而却为时已晚。伊朗民族主义者已不再局限于利益分配,他们的矛头指向了五十年来在伊朗作威作福的BP本身。
1951年3月,伊朗国会通过了摩萨台的提议,对BP在伊朗的资产实行全面国有化。同月,摩萨台出任伊朗首相,并迫使伊朗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签署了国有化法令。当时执政的英国工党在未受到多少警告的情况下面对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危机。"它们从伊朗得到的情报很少,大都依靠英国石油公司供给。"英国政府不得不为它国有化BP的政策埋单:它控制着BP51%的股份,是公司的真正主人,然而却无法控制公司的行为。
英国外交大臣欧内斯特·贝文(EmestBevin)在1946年就指出"BP实际上是国家资本的私营公司,它干的每件事情都对英国政府和伊朗之间的关系产生反应。作为外交大臣,我没有权力或者势力去干任何什么事,虽然政府拥有这笔大财产。据我所知,没有任何部门能做什么"。
自英国政府国有化BP以来双方就长期处于隔阂之中,政府国有化BP的基本政策是不干涉BP的日常经营,它在董事会中的两个董事职位被看做安排退休官员的闲职。而BP也乐于接受政府的这种态度,1951年时任BP董事长的威廉·弗雷泽(William Fraser)厌恶伦敦文官们对他在伊朗的生意指手画脚,他关心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和年终报表。BP管理层只有在遇到难题时才希望他们的幕后老板出面。作为一个利益集团,BP完全绑架了英国政府的对伊政策。
英国政府对BP在伊朗出现的状况颇为恼火。国务大臣肯尼斯·扬格(Kenneth Gilmour Younger)指出:"我们的视线情报所以不充分的主要原因,是BP的目光短浅和缺乏政治认识。它们比任何人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对未来形势作出适当估计。但是,据我所知,它们甚至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这样尝试过。"外交部的一位秘书也对BP的管理层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弗雷泽先生是称职的,然而他又是十分固执和狭隘的,如果BP管理层需要一场革新的话,我不认为弗雷泽先生是合适的董事长人选,甚至不必是董事会成员"。
尽管英国政府满腹怨气,但它仍然采用诸多手段来挽回他在伊朗的损失。英国政府首先将这一事件诉讼至国际法院,1951年7月5日,国际法院裁决伊朗归还属于BP的石油工业,伊朗政府随即撤消了对国际法院的承认,随后国际法院只好宣布双方的争执不在国际法院仲裁范围之内。
接着英国政府又邀请前美国驻英大使埃夫里尔·哈里曼(William Averell Harriman)作为代表前往伊朗与摩萨台进行谈判,而经过几轮交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摩萨台要得到的并不是更优惠的条件,而是彻底赶走BP这个公司,摩萨台和他的支持者们不接受任何妥协"气英国政府还策划了军事干涉行动。
皇家海军驻波斯湾舰队开赴伊朗水域,皇家空军也在塞浦路斯集结了一个旅的伞兵,然而此时英国衰落的国力已不能支持它发动一场全面的入侵战争,英国内阁给军队制定的任务是:"向伊朗展示英国的军事实力;提供足够的力量保护阿巴丹的石油设施以及英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尽可能在伊朗西南部油田区抵御来自伊朗政府的攻击"。
然而,美国政府明确表示不会支持英国在伊朗的军事行动,他们担心失败后的伊朗会投入苏联的怀抱。美国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 Acheson)认为伊朗现在的状况是BP自己造成的,公司的官僚主义作风影响了英国政府的判断力,"英国人自己的愚蠢行为把他们引导到目前的困境,而阿美公司却由于大方地放弃了其无力保持的东西,从而避免了这一困境……在是否允许使用武力这一点上,我们的观点与在伦敦的某些人的观点之间有着实质性的分歧……"。英国政府一切解决伊朗石油危机的尝试失败了。
1951年9月,摩萨台要求BP所有的英籍员工在规定期限内离丌伊朗,派军队进驻阿巴丹炼油厂。
1951年10月,伊朗宣布断绝与英国的外交关系,BP的最后一批员工搭乘英国军舰离开伊朗,告别了英国海外最大的企业、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阿巴丹炼油厂。BP在进入伊朗半个世纪后第一次被完全逐出,它们最先在中东获得了石油开采权,也最先失去了石油开釆权。
无法挽回自己的损失,英国政府和BP只能通过增加伊朗的损失迫使其就范。英国政府发起禁运,如果谁购买"偷来的石油"将诉诸法律手段。英国军舰在伊朗湾驱逐妄图靠近阿巴丹海域的油轮,英格兰银行也冻结了伊朗在英国的一切金融业务。
BP则说服了其它"六姊妹",不要在"国有化期间购买原本属于BP的石油",同时联合其他石油公司通过增加其他地区的产量来弥补伊朗的缺口。"'七姊妹'中每一家都乐于向伊朗人和其他潜在的恶棍证明,七姊妹没有他们的石油完全可以过得去"。与此同时BP也向其他的潜在购买者发出警告,"如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试图购买伊朗石油公司,它将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气伊朗面对的是一个永远被排除在世界石油市场之外的暗淡前景。伊朗生产出来的石油缺乏买家,产量也直线下降,由1950年的每天66.6万桶降至1952年的每天不足2万桶。国际石油公司响应BP的号召不从伊朗购买石油,部分原因是它们可以从其他渠道购买石油,更重要的是它们不能让中东的石油开采权体系崩溃。
到1953年时,伊朗"已有两年没有来自石油的税收,通货疯狂膨胀,经济在崩溃。国家的情况比国有化以前远为恶化"伊朗政府内部也对这种情况不满,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指出"摩萨台以救世主自居和神秘的错误统治险些使伊朗再度陷入混乱和贫穷之中",他"采取的政策不仅有损于石油公司,而且有损于他声称为之效劳的国民经济,正是摩萨台的政策使我国经济陷入了瘫痪状态"。
面对经济困境,摩萨台转而向美国求援,但美国提出的几套方案中都明确表示与伊朗的合作必须有英国参加,而且伊朗需要用它的石油收入偿还BP的损失。摩萨台无法接受美国的苛刻要求,更不能容忍BP重返伊朗,转而向苏联靠拢。这是美国所不能接受的,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Dwight David Eisenhower)指使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在伊朗发动政变。美国中央情报局通过"煽动伊朗群众、收买暴徒、劝说军官和唆使议员",用尽各种手段终于在1953年8月19日成功发动政变,逮捕了摩萨台,重新确立了巴列维国王的统治。
伊朗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重新掌权后,希望伊朗恢复石油生产,重新进入国际石油市场,然而他却不希望BP单独控制伊朗的石油。在美国的劝说下,BP董事长弗雷泽只好同意以财团的形式重新安排公司在伊朗的业务:BP在财团中占40%的份额,皇家壳牌占14%,埃克森、美孚、德士古、雪佛龙和海湾各占8%,法国道达尔占6%。财团与伊朗政府签订了一份为期25年的新协议,伊朗和新财团共同管理伊朗的油田和炼油厂,实行"五五分成"原则。
为补偿BP的损失,伊朗政府支付BP2500万英镑,其他合伙人共同支付BP3200万英镑;BP有权从伊朗石油收入中抽取10%的利润。
历经重重波折,1954年10月BP终于又重新返回了伊朗,三年前,它们被伊朗人驱逐出了伊朗的土地,丧失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三年后,它们回来时却不得不与别人分享自己的财产。这个悲剧其实在BP被国有化那一刻就埋下了,在BP的管理层看来他们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寻租手段理所当然,因为本着职业经理人对股东绝对负责的态度,他们为英国供应着石油,为英国政府提供着红利。
作为商人他们为眼前的经济利益斤斤计较,这无可厚非,但当他们的要求绑架了英国的政策时就把英国政府的政治判断降低到了一群从不关心政治的商人的水平。换言之,英国政府不但失去了对BP的控制,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被它所控制。
BP作为大英帝国石油战略的重要棋子,在英国政治羽翼保护下顺风顺水地发展了近半个世纪,却从未意识到英国正在衰落,它所仰仗的政策庇护正在消失,最终淹没在了遍及全球的美国势力和日益兴起的民族主义浪潮中。从这个角度来说,BP应该感谢伊朗人,是他们让BP恢复了一个公司应有的政治常识和判断,让BP认识了仅依靠一个国家石油资源的巨大风险,重返伊朗的BP首先开始做的就是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它的上游开采业务,然而问题却接踵而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