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从中国倡议到国际共识,备受世界瞩目,并已写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和联合国安理会第2344号决议。“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实施主要以国际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为了助力中国工程企业“走出去”,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在成功举办“国际工程法一期和二期研修项目”的基础上,与国际工程法协会(International Construction Law Association - ICLA)合作,于2017年10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了“‘一带一路’与国际工程法实践高峰论坛”。

本次高峰论坛共邀请到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瑞士、俄罗斯、阿联酋、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家的30位演讲嘉宾,其中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原总工程师刘兆斌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邵景春教授、德国最高法院原法官Stefan Leupertz先生、国际工程法协会主席Wolfgang Breyer博士、英国J.M.Bishop工程咨询公司总裁John Bishop先生、富而德(Freshfileds Bruckhaus Deringer)律师事务所迪拜分所合伙人Kim Rosenberg律师和巴西ArioeiraSalles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Alexandre Salles律师等国际工程与法律行业的专家学者。
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院长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国际工程法就像国际工程一样,其涉及面非常广和复杂,希望中外参会嘉宾在高峰论坛召开期间充分交流,相互学习。国际工程法协会管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国际工程法研修项目执行主任、北京寰辰律师事务所赵东锋律师认为,为了更好地向中国企业提供国际工程法律服务,中国的企业与律师们应当熟悉与国际工程相关的法律及游戏规则,紧跟工程业务类型及模式的发展,熟悉国际工程项目所涉专业及领域的知识,具备一定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输出中国工程界良好的法律或惯例性做法,中国高校应开展国际工程法律培训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完善的法律服务网络。
在为期两天的高峰论坛上,中外演讲嘉宾就国际工程合同示范本,国际工程投融资,国际工程适用法律,国际工程争议解决,国际工程仲裁,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国际工程信用风险防范、延误损失、设计责任、PPP,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的工程法律法规等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
北京大学法学院邵景春教授在闭幕式上指出,本次高峰论坛的与会代表有来自法学界的教授,法律实务界的律师、仲裁员、法官,工程企业的高管和政府官员,这样的多元化背景使得关于论坛主题的研讨更加深刻和充分。此外,通过交流想法、共享信息、提出设想和倡议,参会嘉宾也进一步加深了对国际工程及法律实践的认识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