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逸文

中国企业在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过程中,东道国当地律师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律师管理格外重要。本文通过分析聘请当地律师的必要性和其局限性,探讨如何管理东道国当地律师。
必要性
境外工程项目中,外部律师的协助必不可少,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企业对当地法律环境不熟悉。虽然能够利用优势谈判地位争取到项目合同的管辖法律(governing law)是中国法,但是根据国际司法规则,税收、劳工、土地、外汇等事项仍然需遵守适用法(applicable law),也就是东道国当地法律。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东道国当地法律环境,聘请东道国当地律师非常必要,尤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用更为突出。
一、法律环境尽职调查
在进入新的国别市场时,需要借助当地律师的力量对东道国的法律环境进行详细调研。在有具体跟踪项目的情况下,法律环境调查需要具有针对性,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当地法律环境分轻重、分主次地进行调查。法律环境尽职调查能够使公司在宏观和某些具体问题上对当地法律规定有大致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项目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二、协助合同谈判、审阅
重大项目一般会聘请当地律师参与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联合体协议、股东协议、标前协议等一些合同的讨论、评审,并根据文件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点提出解决方法和建议,必要的时候需要当地律师参与对外的合同谈判。在合同评审、谈判过程中,当地律师最大的作用是判断并指出合同条款是否违反当地法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有违当地司法判例的发展趋势。尤其需要当地律师特别予以关注的是,当地法律是否对承包商的实体权利等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承包商则不必在项目合同谈判过程中向业主争取。
三、提供法律条文并进行翻译、解释
法律体制不同、语言不通等障碍,需要借助当地律师提供当地的法律法规条文(大陆法系国家)或有关案例(英美法系国家),并进行翻译。在法律体制与我国截然不同的国家,有时还需要当地律师对这些条文进行解释。比如秘鲁的PPP项目运作模式自成体系,与其他国家甚至是周边拉美国家都有很大差别,当地律师对PPP项目相关法律条文的专业解释就变得非常重要。
四、工程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很多事项需要当地律师进行协助,比如审核与业主之间的往来信函,尤其是索赔通知和相关文件;参与和利益相关方的会议,起草或审核会议纪要;处理项目公司有关事宜,起草或审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五、纠纷解决
工程施工会产生很多纠纷,尤其是劳务纠纷,阿尔及利亚某项目一个标段就有200多起劳务纠纷。这些纠纷都需要当地律师的协助进行处理,因为当地律师更熟悉当地劳工相关法律和社会文化,与当地工会或政府更为熟识。与业主的纠纷,比如保函索函、工程质量纠纷、工程款和工期的索赔等,这些纠纷专业性强、时效性强,且耗时长,内部法务更需要当地律师的协助。
局限性
当地律师主要的局限性在于,其利益目标与公司不一致。公司的目标是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有效管控达到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而当地律师的利益目标则是通过提供服务获取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其利润的最大化通常是通过抬高服务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来实现。比如,当地律师可能会将发生几率极低的风险所造成的后果进行非常夸张的描述,给客户造成风险非常严重的错觉,又因为风险发生的概率极低,当地律师不会在这种事情上下多少功夫,这样他们就可以抬高服务价格但不付出等值劳动的形式获取较大的利润。
在某些法制不健全、司法环境恶劣的国家,当地律师还有可能利用不透明的司法环境与法官勾结,明目张胆地要求客户花钱买胜诉判决,索要高额贿赂。另外,当地律师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商业秘密,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可能以此对客户进行敲诈勒索,索要高额封口费。也有的律师不会敲诈勒索,而是直接将商业秘密高价卖给客户的竞争对手。
管理方法
对于当地律师,“走出去”的中国企业一方面要依赖他们,另一方面又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一、审慎选择当地律师
选择涉外律所时一定要多家比选。比选过程中可以对不同的律所问同一问题,也可以对同一家律所的不同律师问同一个问题,观察他们的回答是否一致、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否一致,然后对他们的回答进行验证。通过这些对比和验证,可以判断当地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同时,要多途径深入了解当地律师,确保当地律师为公司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避免出现当地律师以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遮掩,实则刺探公司商业机密的现象发生。另外,在选择律所时,还可以请对当地法律和市场环境熟悉的国内律师进行协助。
二、签好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是保护双方权利、确保当地律师履行义务的重要防线。服务协议不仅要写明服务内容、律师费的金额及支付时间,最重要的是要写好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除写明需要注意保密信息的范围、获取方式、保密义务的传递、保密期限等条款,还要格外注意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一方面要能够震慑当地律师保守秘密,另一方面要能够弥补公司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三、做好过程监督
在与当地律师合作的过程中,应当做好对律师的全程监督,及时对律师的服务态度和水平进行纠偏,包括指定专门的法务人员与当地律师对接,聘请值得信赖的国内或国际律师共同对当地律师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等。
意识到当地律师的局限性是企业避免不必要损失的关键,也是企业重视外部律师管理工作的根本前提。当地律师的天然局限性是必然属性,是不可轻易根除的。放松的管理只会使局限性变成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定时炸弹,对企业正常开展涉外活动形成障碍。因此,通过对外部律师的管理,不仅可以培养企业自身对外部律师的风险意识,降低炸雷的风险,而且可以塑造健康高效的利益表达沟通机制,不断拉近外部律师与企业的利益目标,减少利益目标不一致产生的不必要损耗。
(作者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