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霖 极客网专栏作家
极客网10月10日(北京) P2P贷款模式起源于英国,核心是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使具有闲置资金的个人与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能在线上通过平台自行配对。
P2P网贷定价所包含的成本包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和资金成本。
P2P经营成本其中包括获取客户所花费的成本,公司运营成本;风险成本(违约成本);资金成本是直接给投资人的收益。
一些规模较小的网络贷款公司一般收取贷款金额的3%左右作为中介费,如果对出借人资金的本息作连带担保,还有2%左右的担保费用,合计超过5%,如果网络借贷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许诺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达到18%-20%.这意味着借款人承担的利息往往会超过25%,甚至更高。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56%,超过4倍也即26.24%的民间借贷,超出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手续费是不计算在利息之内的)
P2P网贷将金融服务延伸到传统金融机构没有覆盖到的众多小微企业及个人,可以说是普惠金融的一种实践形式。但目前来看,P2P网贷要做到真正的普惠金融,还有一定的距离,其中借款利率偏高是一个典型问题。
P2P平台高利息项目类型
1、有实体经济的企业借贷:(月息2分)开始是想好好作企业的,随着行业不景气后来就成了一条不归路,难以再回头利滚利最终也是资不抵债。
2、小的房地产企业贷款:(月息3-4分)如果房屋无法及时销售,长期维持高资金成本最后肯定资不抵债。
3、三五个人成立一个小平台:(月息5分左右)根本就没有真实债权,利用高利息回报诱惑投资人。
一旦资不抵债出现债务人逃逸、停止付息后,投资人将血本无归。
民间借贷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P2P网络借贷的产生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特别是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大背景下,P2P网络借贷已经是众多中小企业主,尤其是小微企业主融资的重要渠道。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金融体制的不完善,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P2P不应该成为民间高利贷的合法外衣。
—— 更多精彩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
1、极客网微信公众号:fromgeek_com
2、李海刚微信公众号:lihaigang_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