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迪拜机场手提行李规定
1. 完全禁止携带的物品
- 工具类:锤子、钉子、螺丝刀及尖锐工具,电钻、绳索、卷尺、包装胶带,非个人使用的电气电缆;
- 刀具及武器类:刀片长度超6厘米的剪刀(超规部分将被没收),剑类及尖锐物品、手铐、枪支、信号枪弹药、激光枪、对讲机、武术武器、球棒;
- 其他:打火机(每位乘客仅限携带1个)。
2. 限制携带的物品
- 液体:单个容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最多可携带10个容器(总容量不超过1升),非必要建议避免携带;
- 药品:需随身携带医生处方;
- 体内金属医疗装置:需向当局出示医生证明;
- 移动电源:输出功率≤100Wh可携带;100Wh-160Wh需遵循航空公司规定;严禁携带>160Wh的移动电源,且飞行全程不得使用。
二、沙迦机场行李规定(客舱行李与托运行李均适用)
1. 完全禁止携带的物品
- 武器及攻击性物品:警棍、棒球棒等棍棒类,枪支(含发令枪、信号枪),刀刃≥6厘米的刀具及非法刀具(军刀、剑、猎刀等),武术器械,冰锥、阿尔卑斯山杖、玩具/“假”武器、直剃刀、长剪刀(可能被用作武器的物品);
- 易燃易爆及危险物质:
- 易燃气体(气体罐、打火机)、易燃液体(汽油、油漆、高度数酒精饮料等)、易燃固体(火柴、硫磺等);
- 遇水危险物品(钙、钙化物等)、氧化剂(氯酸钠、漂白剂等,货运飞机除外);
- 不燃无毒气体(潜水气瓶、压缩氧气等)、有毒气体及物质(一氧化碳、氨溶液等,货运飞机除外);
- 生化及放射性物品:化学/生物制剂(硫磺、氰化氢等)、放射性材料(按辐射剂量分三类)、传染病源(细菌、病毒、医疗废物);
- 其他危险品:爆炸物及弹药(烟花、起爆器等)、致残/致昏物品(催泪瓦斯、电击装置等),有机过氧化物,疑似爆炸装置或类似危险物品的物品。
2. 限制携带的物品
- 液体:单个容器≤100毫升,需装入20厘米×20厘米的透明可重新密封塑料袋,安检时单独出示(含洗漱用品、饮料、化妆品、冷冻液体等);
- 药品及特殊食品:婴儿食品、药品等需单独携带,可能需提供处方或医疗证明以验证真实性。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航空安全,旅客出行前请仔细核对,避免因物品携带问题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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