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节能降碳部署,减轻大气污染治理压力,遏制行业“内卷式”竞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5-2026年全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具体安排,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均纳入错峰范围。
一、错峰时间:冬春136天+夏秋80天,分阶段实施
• 冬春季采暖期:2025年11月15日0时至2026年3月31日24时,共136天,所有生产线统一错峰停窑(含烘窑时间)。
• 夏秋季非采暖期:暂定80天,由自治区水泥工业协会结合产能、供需等情况统筹确定具体时间,以行业自律方式执行。
⚠️ 提示:非错峰期间的检修停窑时间,不可冲抵规定错峰天数。
二、停窑方式:统一执行+置换补充,合规可享开窑优惠
1. 统一错峰:所有生产线同开同停,严禁错峰期间私自开窑。
2. 电石渣水泥企业特殊安排:可通过储库扩容、检修、技改等方式落实停窑;确有困难的,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与传统水泥企业签订“错峰置换”协议,方案经属地部门审核后实施并备案。
3. 开窑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
◦ 能耗达国家标杆水平:延长开窑5天
◦ 环保绩效A级:延长开窑5天
◦ 生物质燃料替代化石燃料:按15%、30%、45%、60%以上比例,分别延长2-8天
◦ 协同处置废弃物:按年处置量2万吨以下至8万吨以上,分别延长2-10天
✅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企业需在2026年3月1日前向属地部门提交申请及印证材料,经审核、核查后于5月公示。
三、重点要求:属地监管+行业自律,违规后果严重
• 属地责任:市县(区)相关部门需督促企业签订置换协议,不定期督查;私自开窑企业将被责令停窑,且错峰天数顺延。
• 行业自律:自治区水泥工业协会需跟踪市场动态,提出错峰建议,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 违规惩戒:私自开窑企业将取消下一年度开窑优惠,限制产能置换交易,列入生态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此次错峰生产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相关企业需严格遵守要求,属地部门与行业协会将协同发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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