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乔丹”商标的纠纷终于在最高人民法院落下了帷幕。算了算时间,从2012年2月23日迈克尔·乔丹现身提起诉讼开始到今天,案件纠纷也快接近10年的时间了。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件商标案件与我们之间有啥关系。

在2012年乔丹本人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称乔丹体育公司注册的“乔丹”系列商标侵犯Michael Jordan姓名权。然后开始了时长8年的商标异议、争议行政程序。

一审双方就“乔丹”商标是否侵权的问题,在法庭上辩论了4小时之久。
结果却不尽人意,由于乔丹本人的姓氏JORDAN只是美国一个普通的姓氏,同QIAODAN有很大不同,因此虽然辩论了那么久,案件依旧没有当庭宣判。等到了二审,又因为对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最终审由于一份在线调查的新证据,推翻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二审法院的认定最终,中国乔丹败诉,25类商标和图形被撤。
现今,我国商标注册数量越来越大。商标侵权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就以法律来说,虽然前面就是深渊,却还有人在试探一样。商标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被他人滥用的情况。
因此,为了保护商标权益,我们只能从部分角度减少被侵权的概率。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商标并不是越复杂就越安全。增加商标的特色能够大幅度提升商标的识别概率以及注册概率。同时也能在市场上获取良好的宣传效果。现今商标注册也并不仅仅包括简单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新型的商标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但是也并不是所带有显著特点的元素都可以注册成商标。比如代表地区或是含有国家元素的商标就不可注册。因此在设计商标时,需要特别注重他的显著性。
上述的“乔丹”商标虽然获取了应有的结果,但是这只限于在商标25类中。其他类别并不受影响。因此如果你需要保护商标的权益,规划商标的注册类别也是很重要的。
近些年商标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虽然我国的商标法依旧有着较多的问题,但是也在经历完善的过程。如果要保护企业或个人的商标权益,那么在遇到商标侵权行为时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如果商标长期被人违规使用,那么长期的使用可能会使得侵权商标成为与原商标共存的合法商标(也就是上诉的情况)。
知识产权实际内容不仅包括商标,同样版权专业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目前很多人对于知识版权保护并不了解。希望通过本文内容能让大家对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