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移民的发展证明,移民对迁入国的经济影响总的来说是正面的。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所以,中国不宜对是否需要吸引国际移民仍犹豫不决,在具体操作上,延习一般的行政管理思路,管理甚至限制国际移民。中国绿卡制度要立足国情,树立竞争意识,比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更灵活,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移民。
由于中国移民法的落后,考虑到移民的国际属性,中国的移民法必须借鉴国际移民法的经验。目前的国际移民法是以发达国家移民法,尤其是传统移民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移民法为基础的。所以,中国绿卡制度应该国际化,主要参照传统移民国家的绿卡制度,消化、学习他们的具体立法经验,例如记分考核制、移民配额制和移民保证制等精华。否则,中国移民法很难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移民法相竞争,配合相关制度吸引到所需的外籍优秀人才和外商投资,凝聚中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外籍亲属对中国的向心感和归属感,维护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负责任保护难民的大国形象。
1985年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条,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有利于发展国际交往,特制定本法。2004年外国人永居办法并没有将这一可接受的立法目的展开、细化,而是规定,为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规范申请管理工作是中国绿卡制度形式上的目的,而不是实质上的目的,是绿卡制度的目的之一,而不是唯一目的。
中国的绿卡制度不仅要规范永居申请管理工作,更要吸引外籍优秀人才和外商投资,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履行国际义务,推动本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团聚,保护难民。后者是国际绿卡制度普遍认可的立法目的。中国的主管机关并不否认该目的,2002年6月,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国将研究制定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法,以便吸引和聘用更多的海外高级人才前来工作。
我国没有建立移民配额制,无法发挥其积极作用。移民配额(migrationquota),是指移民接收国对移民的数量和类别进行的限制。其目的是保护本国免受移民的影响。根据移民申请人可能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确定配额多少。1924年美国种族法案,首次制订了永久性配额。目前,几乎所有颁布了移民法的国家都规定有移民配额。美国移民法2007年设定的移民配额为家庭移民22.6万,职业移民14万。
加拿大2006-2007年移民配额24万至26.5万,经济类移民占53%。新西兰2006-2007年移民配额为5.2万。澳大利亚2007-2008年移民配额152,800,经济类移民占67%。
移民配额是一国移民政策的晴雨表。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调整配额数目,展现移民政策的严格和宽松,调整配额在不同移民类别间分配,反映对移民申请人可能给本国做出贡献的认可度,折射移民政策的倾向性。调整配额制定程序,检讨配额完成情况,可以更好地将移民政策与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更有效地审视移民政策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