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有关办理领事认证的常见问题。
Q1:什么是领事认证?
A1: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Q2: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A2: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Q3: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
A3: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
Q4: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A4: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公证书或商业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员的签字属实,而后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Q5:什么是单认证?什么是双认证?
A5: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
若单认证完成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Q6:是否可以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单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双认证)?
A6:绝大多数国家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劳动或司法等部门,只接受经自己国家的外交或领事机构认证的外国文书。如涉外文书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即单认证),而不办理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双认证),会导致被文书使用国拒绝接受。因此,通常情况下,送国外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明确了解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Q7:如何知道要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A7: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有关驻华使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
Q8: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A8: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由涉外公证机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译文等方面均有专门规定。同时,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所需材料,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各异。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的国家(地区)、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出证。
A9:因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是要送国外使用的,如只有中文,外方看不懂,自然不会接受。因此,在办理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须附上文书使用国要求的语种的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