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人士在华就业需要哪些证件呢?是不是只有证件齐全了才算是合法就业呢?外国人没获得工作许可证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来和中创侨智小编一起看看吧。
首先是外籍人士在华就业的三个常见证件。
1.工作签证: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工作,需要先获得工作签证(Z签证)。需要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签证中心)申请办理,
2.居留许可:拿到工作签证后,还需要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通常与工作签证的有效期相同。
3.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工作还需要获得工作许可证,这个证件由当地外专局颁发,主要是为了确认外国人能够在中国从事该职业的合法资格。
中创侨智小编温馨提示: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大量的公证、翻译、认证等文件,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请大家合理规划时间。
备注:
工作许可证存在作废、无效、过期或就业证注明的单位与实际提供劳动的单位不一致的,将导致持有该工作许可证的外籍员工被视为非法就业。
还有一个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是:企业与未获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无效的!外国人未办理《就业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双方发生纠纷,需按劳务关系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对相关政策有疑惑,想要了解更多,欢迎添加中创侨智小编微信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