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要求如下:
*主申请人每年在澳洲居住40天,或副申请人(配偶)每年在澳洲居住180天。
*其他次申请人将不会有任何居住条件。
*此居住条件能在4年临时签证期间累计计算,即主申请人在4年内住满160天或次申请人(配偶)在4年内住满720天即可。
↑如果主申请人不能满足每年居住40天的要求,怎么办?
主申请人可以申请SIV延期,再利用延期这一段时间去满足居住要求(需要注意的是,SIV这每年40天的居住条件是累计计算的,所以如果主申请人把4年临时签证延长2年,那就需要在6年内住满240天);或者
次申请人(配偶)须满足每年居住180天的要求(4年居住720天),申请人全家才能获得永久签证(那在这种情况下主申请人则不再需要满足每年居住40天的要求)。
@TANG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