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港政府方面对香港公司商事活动提出越来越严格的要求,香港公司注册处对于“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指引”的严格执行也表明了香港政府的重视,现在找代理公司,一定要选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的代理公司。
法例规定
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开始实施【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新发牌制度】,为符合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的国际要求,特地将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引入新的发牌制度里。
公司条例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出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发牌指引”,自2018年3月1日起,任何人再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从“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角度来说没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将无法再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
另外如果相关公司是通过代理来注册的话,那么这个代理也属上面所说的“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该代理如果没有取得“牌照”,那么您的香港公司或产生高额罚款、以及公司可能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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