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形式,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分支机构,以契约方式进行合作,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评估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
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以下简称“两市一县”)用人单位从在连中省属单位、市直单位和我市其他行政区域(主要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高新区,下同)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31日。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人才基本信息。(1)姓名;(2)身份证号;(3)所在单位名称;(4)个人银行账户;(5)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信息及柔性合作材料。(1)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柔性合作协议;(3)支付劳动报酬纳税证明;(4)柔性合作成效证明材料。
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地区人才认定部门,对柔性引进人才层次进行评估,对柔性引进材料进行审核。
(二)信息上传
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登录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95.182.2/dlrc,上传享受资助人才名单及金额汇总,并进行确认提交。
四、资助标准
对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每年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两市一县”用人单位从在连中省属单位、市直单位和我市其他行政区域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范围扩大至青年才俊,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资助。具体标准为: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税前劳动报酬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
五、有关要求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材料审核和评估,按时上传享受资助人才名单及金额汇总等工作。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立即纠正并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景弘博,联系电话:39997638。
附件:
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络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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