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及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及自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报附件(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光盘)报送市工信局纺织服装处。
附件: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