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日”那些事儿
一份档案就是一份记忆
一份档案就是历史的传承
今年的6月9日
是第十五个国际档案日
提起“档案”
大家往往会觉得很神秘很遥远
其实,档案离我们很近
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
让我们来揭开档案的神秘面纱
档
案
日的来历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档
案
日的意义
国际档案日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公众认识档案和关注档案事业,通过展览、征集、座谈、参观、互动等手段,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增加档案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职业认同,同时,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
2022年国际档案日主题:
↓↓↓
“喜迎二十大 · 档案颂辉煌”
下面
让我们一起走进“国际档案日”
看看关于档案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误
区
一
档案只看不借,无需审批。
NO!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所以即使是查阅档案,也是需要走审批手续的。
误
区
二
保护档案主要是档案部门的事情。
NO!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误
区
三
归档只归重要发文。
NO!根据《档案法》规定,这里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误
区
四
应归档材料由自己保存
或者延期归档也是可以的。
NO!根据《档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另外根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国 际 档 案 日
让我们及时归档存记忆
留史鉴未来
图 文:曹芬明
编 辑:姜雁群
来 源:部分素材来源网络
主 办:党委组宣部(企业文化部、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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