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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8.3日进展,超80人被拘留(附电话)

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8.3日进展,超80人被拘留(附电话) 环保人
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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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责人数: 河南、广西、内蒙古问责人数过百

举报案件: 广西、江苏和云南环境案件最多

    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分批向8省份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案件数千件。河南和内蒙古两个省份交办案件数量并未公开。 

    广西交办16批、879件群众举报环境案件,数量最多;江苏和云南也分别收到522件和432件举报案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累计转办224件,责令立即整改47件,限期整改52件,停产整改25件。

  在交办的案件中,广西已办结519件,河南省已办结310件,云南省已办结212件,江西省已办结141件,江苏省已办结106件


回顾:环保部于7月19日官网发布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一览表

组别

组长

副组长

被督察

地方

进驻

时间

值班

电话

邮政

信箱

中央第一环境

保护督察组

陆  浩

翟  青

内蒙古自治区

7月14日-

8月14日

0471-6965623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546号邮政信箱

中央第二环境

保护督察组

杨  松

黄润秋

黑龙江省

7月19日-

8月19日

0451-58015805

哈尔滨第650号邮政信箱

中央第三环境

保护督察组

吴新雄

赵英民

江苏省

7月15日-

8月15日

025-51800185

南京1401 邮政信箱

中央第四环境

保护督察组

李家祥

赵英民

江西省

7月14日-

8月14日

0791-88918600

南昌市3616号信箱

中央第五环境

保护督察组

王万宾

翟  青

河南省

7月16日-

8月16日

0371-65603958

郑州市70号邮政专用 信箱

中央第六环境

保护督察组

姜伟新

黄润秋

广西壮族

自治区

7月14日-

8月14日

0771-5560425

南宁市55号邮政专用 信箱

中央第七环境

保护督察组

贾治邦

黄润秋

云南省

7月15日-

8月15日

0871-68101671

昆明市第36号信箱

中央第八环境

保护督察组

蒋巨峰

赵英民

宁夏回族

自治区

7月12日-

8月12日

0951-8550467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099号信箱


今天8月3日,今天各省(区)环保督察有啥动向

1、河南

据《中国环境报》8月1日报道,记者近日从河南省环保督察办公室获悉,针对前期10个督察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下达了第五批督办通知,涉及各类环境问题2269个。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21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保问题已办结310件。其中,对87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52家限期整改,75家停产整改,立案处罚43家,查封扣押71家,党纪处分95人,政纪处分121人,约谈41人,诫勉谈话154人,通报批评38人。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排放废水、废气、重金属及非法处置危废的行为立案侦查9起,依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拘留18人。

自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已有16天,在郑州共交办问题163项,在已经办结159项,在已办结的问题中,查处属实项129项,不属实项27项,行政复议项3项。正在核实处理的有4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其中76人被追查责任,5人被刑拘,1人获刑。 

中央环保督察组7月29日(第11批)交办我市的47项问题,截至8月2日,已办结42项(详见附表)。其中,查处属实的25项,不属实17项,正在核实处理5项。对于查处属实的问题,分别采取了关停取缔、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责任追究等措施。共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辞退等处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起,行政拘留2人。

郑州市第11批交办件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汇总表(截至8月2日18时)




商丘市也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情形启动问责机制,通报约70名党政领导干部,其中包括11名县处级副职及以上干部,5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1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5人被诫勉谈话。(来源:新华网 记者赵力文、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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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夏



银川市市委、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

共11件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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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工作开展以来,银川市成立6个环保转办事项督导组,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环保追责“三办四快”直通车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已问责19人,立案侦查1件,约谈29人。

石嘴山市通过快办快督每日回头看,边接办、边查处、边公开、边巩固,已问责10人。

吴忠市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情况集中检查,对转办事项倒追责任链条,已对6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治,立案处罚13家,约谈24人。

固原市梳理出五大河流污染、燃煤锅炉淘汰、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污染等7个方面突出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现场验证、督查督办、限期销号,并对14家马铃薯淀粉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中卫市成立督办查办、问题排查、资料备查等8个工作组,对转办事项严肃查处整改,对环保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截至7月31日,宁夏累计转办224件,责令立即整改47件,限期整改52件,停产整改25件,立案处罚27件,关停取缔企业6家,立案侦查2件,刑事拘留2人,约谈53人,问责29人。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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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龙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
(截至8月2日)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了13批次526件环境信访问题线索(其中哈尔滨市241件),前9批的384件中已办结246件,各级政府、部门对相关单位分别采取了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取缔关停、立案侦查、约谈、问责等措施。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统计表
(第一批至第九批)


   截至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黑龙江省转办了11批次464件环境信访问题线索(其中含重点督办案件76件),前7批的299件中已办结153件。截至7月28日,黑龙江省已依法依纪对群众举报属实的7起环境违法案件共22人予以问责,其中第二批对3起环境违法案件共10人予以问责。目前,全省已经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4人,停止职务1人,调离岗位5人,警告8人,严重警告2人。

3省超60人被问责


4、广西

 

中新网南宁8月2日电 (蒋雪林 昌苗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日召开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处与追责新闻通气会,宣布广西共有112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黎敏在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广西共对责任人员问责112人。按问责类型分有:诫勉谈话29人,警示约谈12人,行政警告37人,通报批评2人,行政记过17人,行政记大过8人,行政降级2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辞退1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1人。

  按问责事由分有:南宁市因重点环境问题、问责相关部门10人;桂林市因在千家洞自然保护区内违规修建水电站问责桂林市、灌阳县相关部门32人,因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违规建设采石场问题问责桂林市、阳朔县、灵川县、秀峰区、七星高新区、雁山区等相关部门37人,因恭城县回头山矿区环境问题问责4人;玉林市因小企业污染问题问责8人,因玉州区中药仓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等问责3人,因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工作推进不力问责5人;河池市因企业长期环境违法问题查纠不力问责13人。

  截至8月1日中午12:00,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广西交办16批、87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现已办结519件。主要涉及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其中,前10批共439件均已全部办结。

  民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按行政区分为:南宁市165件,玉林市152件,桂林市128件,梧州市90件,北海市61件,贵港市55件,柳州市43件,河池市38件,百色市36件,钦州市31件,贺州市29件,防城港市20件,崇左市18件,来宾市12件。

  在已办结的51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中,经核查,情况属实225件,基本属实196件,不属实98件。对于查实的问题,各市积极处置。其中,责令立即改正288件,限期整改192件,停产整改115件,立案处罚61件,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31件,立案侦查3件,约谈企业27个,罚款总金额360万元,刑拘1人。

  下一步,广西将重点抓好以下以下工作:一是抓整改。二是抓责任追究。自治区已派出联合工作组、对各市环境问题查处工作进行督办,对查处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或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黎敏介绍,在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5个,分别是:(一)贵港市南风化肥厂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私设暗管案件。(二)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山环境信访案件。(三)梧州岑溪市马路镇富祥石场环境信访案件。(四)北海市合浦县春光塑料厂环境污染案件。(五)南宁市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偷排废水案件。

  其中,贵港市港南区南风化肥厂通过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等问题引起公众较大关注。该厂所排水样总砷、总磷、总氮、pH值等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总砷超标达18.46倍(国家规定超3倍以上追究刑事责任)。贵港市港南公安分局拘留该厂1名直接责任人并立案侦查。(完)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5、云南

 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赴昆开展工作收到264件投诉举报

8月1日的昆明市委常委会上,昆明市环保局就昆明市迎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昆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7月15日,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6日至31日,督察组下沉昆明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督察组共收到投诉举报15批次264件,占全省举报案件的60%,目前已到办理时限7批123件,已办结118件,办结率为95.93%,办复率100%,4名干部被给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投诉


分布

●西山区76件

●五华区42件

●盘龙区35件

●官渡区23件


投诉热点


●油烟噪音扰民

●扬尘污染

●占道经营

●私挖乱采

●企业环评审批及排污等。


突出投诉


●寻甸县先锋化工46次

●西山区广福郡旁混凝土搅拌站31次

●盘龙区醋酸纤维厂5次

●南磷集团3次


查处问责


●7月16日至31日,在查处转办件和日常查处过程中,共立案查处74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5人;查处噪声扰民警情204起,其中:行政警告3人,现场教育201人。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经营行为8000余人(次),查处渣土运输车辆700余辆(次)、建筑施工工地87个,疏导规范拉运砂石建筑材料车辆及人员108起,依法拆除影响环境的违法建筑6000余平方米。

●对市、县(区)存在推诿扯皮,案件查办不力的情况,市政府约谈了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主要领导、昆明市规划局分管领导。

●对昆明市规划局等3个单位4名干部给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重点打击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填埋滇池湖滨湿地


今年6月以来,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在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对滇池湖滨湿地进行违法填埋,在没有任何审批、无施工图审查的情况下,在紧邻滇池水体的空地上违法建设房屋约3600平方米。昆明市官渡区相关执法部门多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询问调查通知书》和《催告书》,责令当事方立即停止施工行为、清理施工现场、清退施工人员,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施工方仍利用执法巡查间隙继续施工。在查处过程中,昆明艺术职业学院多次唆使和组织在校教职工及学生拦截执法车辆、阻挠执法,妨碍正常执法。

知情人透露,截至目前,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私自填埋滇池水体、湿地达约3000平方米,按照学院的设计图,填埋后拟计划建盖一排海景房,其中还有一条通到滇池里的栈道。

7月3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市、区两级城管、滇管、环保、水务、住建等执法部门人员共计220人,对昆明艺术职业学院侵占滇池湖滨生态湿地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同时,相关部门对该学院违反《环境保护法》及《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的行为开展联合调查,并同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办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部分案例


●西山区广福郡旁混凝土搅拌站,长期存在噪声、扬尘扰民的问题,现已停止生产,并于7月28日晚开始拆除,8月10日前完成拆除清理。

●盘龙区江东花园二期垃圾中转站恶臭扰民问题,已于7月26日拆除。

●呈贡区滇池星城与环湖东路之间绿化带常年堆放大量垃圾的问题,已于7月25日清理完毕。

●五华区顺城街新月花园楼下商户占道经营问题,现已取缔。

●沙朗片区地沟油黑作坊被查处,现场查扣成品油60桶,收缴餐厨废弃物8吨,查获涉案违法人员3人。


相关行动


5家排污企业 被滇管局查处


昨日,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执法局对五华区昭宗村昭宗路两侧的5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记者随执法人员走进一家隐蔽的洗涤厂,这里通过洗衣机排出的污水排向简易搭建的沉淀池,沉淀并未做任何处理措施,污水就直接往外排。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洗涤用水,至少要投药处理,才能外排。

在一家学校外,执法人员和记者看到学校的污水沉淀池,散发着难闻的恶臭。随后,执法人员又在离学校100米外的地方找到一个隐蔽的排污点,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经过一根暗管排出。

执法人员对这些排污企业进行了污水取样,并呈送有关部门检测,水质检测报告半个月左右出炉。执法人员表示,昭宗路两侧多家工厂、企业、餐馆、洗衣店及作坊向道路两侧排水沟排放生产生活污水,经排水沟进入入湖河道新运粮河支流大沙沟,对河道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来源:昆明环保局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工作以来,共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环境问题432件,其中,来电举报402件,来信举报30件。从各地反馈情况看,截至7月30日18时,已办结212件,其余正在办理过程中。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案件查办不力、不认真履职尽责等问题进行执纪问责,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方式,对3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目前,云南省已约谈了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10人次,采用通报批评等问责方式,问责干部2名、工作人员1名。


6、江苏

8.3日扬州通报6件、徐州5件

(一)江都区小纪镇迎新村江都联桥机械厂镀锌车间污水乱排和污水处理设施停运等问题

7月23日、25日,江都区环保、公安和小纪镇联合现场调查发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废水收集池南侧打桩孔的积水超标,初步判断系废水收集池渗漏所致。江都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0万元。对其涉嫌环境违法适用行政拘留的行为,行政处罚程序结束后,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二)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玉带家园小区附近废品收购站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和八里镇政府对扬州金瑞机械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训诫,并责令其作出了铸造废砂利用项目不再恢复生产的书面承诺。7月25日,扬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铸造废砂利用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7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扬州金瑞机械厂拆除铸造废砂利用项目全部生产设备,企业已于7月28日拆除到位。

(三)邗江工业园江苏迈安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收先生产等环境问题

7月27日,对该公司超大型智能化食用油制取成套装备制造项目未经验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产,处罚款4万元。对该公司超大型智能化食用油制取和高效离心分离装备制造中心项目未经验收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产,处罚款7万元。对该公司酸洗陶化及喷粉生产线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处罚款10万元。对该公司危废收贮等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5万元。下一步,邗江区环保局将加大对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加快实施。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环境监管网络化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



7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入江苏省开展工作以来,已分8批交办522件环境信访问题。全省各地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截至7月24日,已办结公布106件,其中对72家企业责令整改,关停取缔6家,立案处罚42家,行政约谈8起,责任追究13人。同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起,行政拘留14人。

来源:人民网

7、江西

自7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江西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办理力度,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江西交办333件环境信访件,目前已办结141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起,刑拘1人,行政约谈8起,问责21起。来源:中新网



8、内蒙古

截至7月3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6批共773个,已按时限要求办结完成了前10批共计359个问题,依法依规约谈81人,问责104人,立案侦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立案处罚52件、罚款883万元。各盟市已在新闻媒体公开查处整改307个,其他问题的调查整改和公开公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截至2016年7月3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7月22~25日)中涉及96个信访举报问题,涉及呼和浩特市10个旗县区(土左旗、托县、和林县、 清水河县、武川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开发区)、6个委办局(城建委、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和1个市属企业(春华水务)。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了解到,96个问题中,79个属实(其中13个部分内容属实),2个基本属实,其他15个不属实。

查办问题的问责及处罚

1.武川县大青山乡纪委对大兴有村村委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处理原因:因群众举报武川县大凉山保川养猪场垃圾全部堆放在水库里,随意砍伐周围树木烧火,环境恶劣,污染严重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但在本案查实过程 中,发现大青山乡大梁山沟内还存在一处养猪场(武川县战泉养殖厂)和三处养羊点(散养)。该养猪场无环保相关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

处理措施:环保部门及时对战泉养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完善堆粪场防雨防渗设施,完善污水尿液暂存池,厂区门口建设消毒池,办理完善环保相关手续。

2.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开发区环保分局对电信基站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处理原因:金川丽苑阳光小区西区5号楼一单元楼顶安装有电信联通信号塔,6楼室内安装基站,基站产生噪音,晚上尤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且该基站缺少《环境竣工验收批复》。

处理措施:管委会责令对违章信号塔予以拆除,7月24日该基站关闭电源,拆除了发射天线,拆除工作全部结束。

3.清水河县环保局对内蒙古三鑫高岭土有限公司董事长1人进行约谈,并处以个人7万元行政处罚。

处理原因:经核查,清水河县内蒙古三鑫高岭土有限公司因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环评批复要求未通过验收。厂区西侧墙角处约有1吨块煤未苫盖,厂区东北侧约有3吨砖土混合物未清理。

处理措施:清水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了查封,要求尽快完成验收,并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改中,已完成对煤场的苫盖和砖土清理。

4.玉泉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八里庄澳升洗衣厂负责人1人实施行政拘留。

处理原因:玉泉区八里庄食品厂附近洗衣厂存在晚上作业、锅炉超标排放问题,经查属实。

处理措施:玉泉区环保局对八里庄食品厂附近澳升洗涤厂的锅炉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燃煤锅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5. 玉泉区环保局对易字广告服务部、天一府广告制作部主要责任人2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处理原因:玉泉区后八里庄村电厂南门对面,7家广告公司使用硫酸和喷油漆生产,产生刺鼻味,同时造成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影响很大问题,经查属实。1家已关门,另外6家在室内、院内制作各种广告牌匾,存在异味和噪声扰民现象。

处理措施:玉泉区环保局责令6家广告公司限期拆除、搬迁。

6.赛罕区金河镇敕勒川街道办事处给予后三府村党支部委员2人党内警告处分。

处理原因:群众举报赛罕区金河镇后三府村,有采砂场,规模越来越大,水土流失严重,运沙车灰尘大,对环境有污染问题,经核查属实。检查中发现金河镇后三府村一砂场夜间偷采。

处理措施:赛罕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没收拆毁设施,对其取缔。

7.赛罕区榆林镇党委给予东赶仗村党支部书记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主任1人停职处理。

处理原因:群众举报赛罕区榆林镇东赶仗村,村长开砖厂污染环境,书记开的沙场破坏庄稼地,破坏林地,私自销售等问题,经查属实。

处理措施:村书记和村长拥有的砖厂、砂场,已于2016年春季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关停,至今未开,对2人进行处理并责令拆除设备,予以取缔。

8.对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2家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处理原因:金桥开发区帅家营2家废品收购站,管理混乱,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严重,核查属实。

处理措施:赛罕区环保局对两家废品收购站已取缔,对现存废品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9. 托克托县环保局、新营子镇纪委对新营子镇常家营村党支部书记1人进行了约谈。

处理原因:新营子镇富华泡沫板厂,无环评手续,在生产聚苯保温板过程中,其发泡、切割等环节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核查属实。

处理措施:新营子镇人民政府吊销了富华泡沫板厂营业执照,并实施了断水断电、清除设备原料等措施。

10.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金川纪检监察室对金洁雅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约谈。

处理原因:内蒙古赛罕安达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金川开发区上院小区西墙,无环评手续。

处理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治,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11.和林县水务部门对盛乐镇喇嘛村南桥河道挖砂厂责任人1人进行了约谈。

处理原因:和林县盛乐镇喇嘛村南桥河道西侧挖砂厂,属私自非法采沙,存在破坏生态问题。

处理措施:和林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断电,并拆除相关设施。责令当事人对破坏河道进行恢复。目前沙场已关停,工地已铲平清理,河道已疏通。
目前,和林县政府正实施实地勘测,设计复垦方案。

环保部门依法对19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1.托县环保局对内蒙古金河淀粉有限公司,大气排放异味,依法处罚5万元。

2.托县环保局对内蒙古赛科星牧业有限公司违规堆放固体废物,依法处罚5万元。

3.清水河县环保局对内蒙古龙晟元工贸有限公司环保配套设施未申请环保验收,依法处罚6万元。

4.武川县环保局对中石油第三加油站、第四加油站、第五加油站、第六加油站、第七加油站未批先建,依法分别处罚3万元,共计15万元。

5.新城区环保局对呼和浩特市鸿坤热力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处罚140万元;对呼和浩特市北垣鑫供暖服务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处罚10万元;对内蒙古德力格热力有限公司2家锅炉房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分别处罚10万元和20万元。

6.回民区环保局对回民区国通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依法处罚1万元。

7.回民区环保局对内蒙古坤鹏置业有限公司明清养生园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依法处罚1万元。

8.玉泉区环保局对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未执行“三同时”制度,依法处罚1万元。

9.玉泉区环保局对呼和浩特市旭泰热力未按环评批复要求,擅自改变性质,依法处罚5万元。

10.赛罕区环保局对呼和浩特市铁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经环保验收,依法处罚0.5万元。

11.赛罕区环保局对金桥开发区金峰尚绒毛制品加工部无环评手续,依法处罚1万元。

12.武川县环保局对中石油第八加油站、第十加油站未批先建,依法分别处罚3万元,共计6万元。

13.新城区环保局对内蒙古金石蒙荣幕墙门窗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排放超标,依法处罚20万元;对呼和浩特市凯德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处罚10万元;对呼和浩特市蒙升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标排放,依法处罚20万元。共计50万元。

14.回民区环保局对呼和浩特市磐基苑小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依法处罚1万元。

15.赛罕区环保局对内蒙古金岗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验收,依法处罚5万元。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情况

来源呼和浩特环保

同时内蒙古印发了《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将从下半年开始对12个盟市的环保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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