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三道金牌”催整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完善环保手续的时间不多了!(附文件)

“三道金牌”催整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完善环保手续的时间不多了!(附文件) 环保人
2016-08-04
0
导读: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环保人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先来看组照片:里约水污染惊人 比赛海域漂尸体里约水域令人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环保人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各地遗留的大量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年底必须完成!






林广清、林漳
"引言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新《环评法》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接连进行,“限产停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办法陆续推出,均对“未批先建”等项目提出严厉的处理要求。而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企业环境责任表现,也日益受到监管机构、公众、和投资者的关注。但由于历史原因,各地均遗留着大量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急需分类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完善环保手续。那么,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

1
“三道金牌”催整治






【第一道金牌】: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完成,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明确“未批”不得“先建”。






【第二道金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16年4月14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预计在短期内将正式颁布,届时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有更具体的处理规定。







【第三道金牌】:2016年7月2日,“第四十八号主席令”发布了修改节约能源法、环评法等六部法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作的修改,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再次明确“未批”不得“先建”,并将处罚升级至“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市场步步倒逼





2016年7月1日,证监会出台政策。最近36个月内存在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倒逼提上日程。


新政要求在发行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要求招股说明书对发行人存在的环保问题做出了明确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明确违反环保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3
清理整顿政策“三部曲”

第一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历史问题,清理整顿了一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以“环办〔2015〕1426号”转发该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对历史遗留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后续出台多项政策,加快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这是国家级层面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环保手续的规定。







第二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善环保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1348号) 答复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已建成项目完善环保手续有关问题的请示》(肇环报〔2015〕 82号), 指导全省各地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这是省一级层面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 完善环保手续的规定。







第三步:汕头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汕头市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   〔2016〕16号),要求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应尽快按照《汕头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程序》、《汕头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办事指南》,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使已有建设项目和企业都纳入环保规范管理。这是市一级层面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完善环保手续的规定。各地基层均开展了类似的工作,最后期限为2016年底。









4
三类项目进入“黑名单”,清理整顿面临“三种命运”






清理整顿工作针对的对象为“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三类进入“黑名单”的项目,以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时点为界线分类处理。2015年1月1日之后违规的建设项目,按新的《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环境违规行为发生在199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时间)至2015年1月1日之间的建设项目分类进行处理:对达到要求的项目予以“备案”,发放排污许可证,并纳入监管;对目前未能达到,但经过整改后可能达到要求的项目,予以整改;对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予以关停。






结语

在“三道金牌”和市场的双重夹击下,各级政府为解决历史问题,进一步规范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纷纷出台相关清理整顿政策。除整改无望的项目外,如上述进入“黑名单”中的三类项目未能在2016年底前加快完善环保手续,完成申报备案,则法律法规强制措施和市场倒逼手段将使其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直至惨遭淘汰。留给“未批先建”等项目完善环保手续的时间不多了!


作者简介

林广清,汕头市澄海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林漳,汕头市澄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注:从文不代表环保之家及环保人观点

本文已授权转发,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 林广清、林漳 

原标题:留给“未批先建”等项目完善环保手续的时间不多了


关于“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限期办理环保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污染源头控制,降低潜在的环境风险,促进我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限期办理环保手续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限期办理环保手续范围为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重点做好工业企业类建设项目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未批先建类”

1、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或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入使用的。

2、已审批的建设项目存在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而未重新报批。

(二)“未验先投类”

已经获得环评审批意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年但未验收的项目。

二、整治时间及要求

(一)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建设项目处理过渡期。在此期间,我局不以行政处罚为前提,整合力量为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和环保要求“未批先建”项目以及经环评审批的“未验先投”项目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环评咨询电话:7716611;验收咨询电话:7716636,7718093)

(二)未按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

特此通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2日  


环保人整合整理编辑转发请注明:环保人若转发请联系。

环保人公众号eppeople 您的鼓励、点赞、转发,我们的动力

环保之家论坛感谢您的关注!环保之家,环保人的家!做出彩环保人!

百度“环保之家论坛”(http://www.ep-home.com/),页面左上角有邀请码,注册后即可下载!手机注册论坛的二维码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环保人
推介环保技术与资讯,工程相关,环评技术,环评考试交流等
内容 10867
粉丝 0
环保人 推介环保技术与资讯,工程相关,环评技术,环评考试交流等
总阅读44
粉丝0
内容10.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