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正式成立“环保警察”,专门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今年2月份,通化市政府正式批复,所有环境侦查案件都将纳入到公安局城管警察支队日常工作当中,环保部门和环保监测机构,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相关调查和有关技术支持工作。城管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董斌:
“主要是水源流域内工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完好和稳定运行情况,检查水源流域和附近村屯畜禽养殖业户污染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破坏水源流域湿地行为,法律依据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以及我市自己制定的一个引用水源保护规划。”
城管警察支队将负责掌握通化市辖区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犯罪行为的对策;联合环保执法机构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独立开展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和查处;配合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冲突问题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这也加重了通化城管警察支队的工作任务。董斌:
“我们现在专门管理环侦案件,在未来涉及到环保案件的移交工作由我们来处理。”
来源:吉林广播联盟 作者:施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