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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现场通报1~5月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报”。
2017年1~5月,全省办理环境违法行拘案557起583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74起,罚款1.01亿元。同时,因治污不力,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截至目前,针对群众举报问题,已查实41件,发放奖金18.3万元。
【战报】
全省空气优良天数
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今年以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效果也初步呈现。”活动现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维宁介绍,截至5月底,相比去年同期,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有所降低,空气优良天数有所增加,改善幅度居京津冀及周边省份的前列。同时,省内的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四大流域水质量重点指标普遍好转。
虽然从总体上看,全省环境质量在不断改善,但是,张维宁表示,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还没有真正到来。
【案件】
583人被依法行拘
28人涉嫌刑事犯罪
记者了解到,为达到今年“PM10达108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达6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200天以上”等国家大气终考目标和水污染防治目标,省环保系统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至5月底,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557起583人,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25起28人。
同时,省环保厅公开点名了1~5月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其中,南乐县金泉饲料公司相关负责人任海聚和孟州市嘉嘉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宋家明因拒不执行停产治理,焦作市盛豪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主管位丙生和河南远方陶瓷公司主管陈其祥及直接责任人刘运合存在不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义煤集团新义矿业公司副总经理薛勇、高涛和新乡市恒利净水剂公司副经理张发展私设暗管违法排污,林州市神洲玻璃制品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同生等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被分别给予10至5日行政拘留。
【追责】
因治污不力
全省2331人(次)受处分
截至5月底,因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扬尘等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等原因,全省共有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正处级23人,副处级93人,正科级339人,副科级364人,科员392人、其他1120人。
具体包括:内黄县鑫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国伟、郏县广天乡党委书记郭大敏、新安县万基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小宝、浚县新镇镇副镇长侯宝军等241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党纪处分。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环保局局长吴经喜、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镇镇长鲁宏峰、黄台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延超、濮阳市产业聚集区纪工委书记王洪杰、安阳市殷都区工信局局长贾新才、新密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朱洪建、灵宝市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晓等277人分别受到撤职、降级、记大过和行政记过的政纪处分。
此外,还有1813人受到组织处理、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重罚】
今年前5个月罚款超1亿元
是去年同期的1.74倍
据记者了解,今年1~5月,全省环保系统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874起,罚款1.01亿元,分别是2016年同期的2.46倍、1.74倍。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对连续超标排污的孟州市桑坡污水处理公司按照按日计罚罚款1017万元,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扩建生产线的卫辉市天然资源公司罚款8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汝州市汝丰焦化公司罚款70万元,对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河南金彭车业公司罚款6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义马煤业综能新能源公司罚款55万元,对烟尘超标排放的安钢集团冶金炉料公司罚款52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金康达实业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王乔琪 转自安阳新闻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