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品种“奥德京1号”授权实施许可
项目编号:CP2018BJ1000079
参考价格:300万
交易品类:招商
所属行业:农业
所在地区:北京市
中国技术交易所
披露起止日期:2018年04月19日 至 2018年05月03日
联系人:李经理 、段经理(中技所交易部)
联系电话:010-62679690、62679695
邮箱:nli@ctex.cn、hduan@ctex.cn
标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许可方名称: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项目名称:食用菌品种“奥德京1号”授权实施许可
所在地区:北京市
所属行业 :技术开发
经济性质:事业法人
项目类别:技术类无形资产
交易价格:300万元(由被许可方共同平均承担)
联系人(电话):010-51503673
项目简介
一、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食用菌品种“奥德京1号”
权属证明文件:
国家发明专利(ZL201210429491.2)
北京市鉴定品种(京品鉴菌2015031)
标的描述:
“奥德京1号”是我方自主选育的具有知识产权的食用菌新品种,学名淡褐奥德蘑,又叫热带小奥德蘑(Oudemansiella canarii),子实体中等大小,浅褐色至深褐色;菌肉白色;菌褶白色;菌柄白色,熟料袋式栽培。菌丝生长适宜pH 8.5;最适生长温度28℃;出菇温度范围15-27℃,最适温度16-18℃。出菇快,常规栽培室温25℃下25-30天完成发菌,7-10天后出菇;菇潮间隔期7-10天;试验平均生物学效率115%。适宜工厂化栽培。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授权实施许可期限为10年;在许可期内,许可方保留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同时不会向其他第三方授权实施许可。
标的是否存在质押情况:
无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权:
否
二、许可方简况
许可方名称: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基本情况: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
法定代表人:李成贵
内部决策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文件
许可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主要内容:同意对外授权实施许可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
综合评议遴选方式确定被许可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底价:
300万元(由被许可方共同平均承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被许可方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被许可方采取分期付款的,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成交价格的50%。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剩余价款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且被许可方应提供许可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被许可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次性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 本项目被许可方数量不超过两家
意向方提交材料清单
1.意向申请书;
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意向方符合挂牌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4.承诺函
保证金设定
1、交纳金额: 10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A.支票 √B.电汇 √C.网上银行支付
4、保证事项:如因非许可方原因,意向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许可方将有权扣除意向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1)意向方提交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意向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意向方未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3)被确定为最终被许可方后未能按时签署交易合同及未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的。
5、处置方法:原则上未被确认为被许可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被许可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成为最终被许可方的,其保证金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处置。
交易条件
一、意向方资格确认
挂牌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向许可方出具《意向方资格确认意见函》书面告知对登记的意向方的资格确认意见,并会同许可方对意向方提交的满足意向方资格条件的资质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核,许可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许可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北交所作出的资格确认意见。
二、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万元交易保证金。若挂牌期间仅产生不多于2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取协议许可方式成交,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被许可方,被许可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方的保证金在被许可方被确定后无息返还。
2.意向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被许可方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被许可方采取分期付款的,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不低于成交价格的50%。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期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剩余价款被许可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且被许可方应提供许可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同时,被许可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一次性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已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许可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因被许可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合同不能履行的,许可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被许可方保证金,并可单方解除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交易。
(3)在许可期内,被许可方不可向其他第三方进行授权实施许可。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方经许可方确认资格并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方;信息披露期满,当产生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后,许可方将通过综合评议的方式确定被许可方。本项目综合评议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方进行择优:
1、意向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
(1)行业声誉;
(2)资金实力;
(3)盈利状况;
(4)投融资能力等;
2、意向方的交易价格。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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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承诺函(披露)

奥德京1号品种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