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第37期,总第84期
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于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迈上新台阶、运用取得新成效、服务达到新水平、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的“四新”目标,并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32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2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5%等八项预期性指标,确保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图片来自中国政府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十四五”时期,在创新优化保护规则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动商标法修改完善。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加快制定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完善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大电商、展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履行中央事权,做好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表示,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是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十四五”时期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方面。“十四五”时期,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关键是要解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不想转”和“不能转”的问题。
图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工作:
一是推动立法赋权。2021年6月1日施行的新专利法第6条和第15条分别增加了“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和“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的规定,充分赋予高校和科研单位知识产权处置的自主权,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推动高校、科研组织、中央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完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发布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指导明确合作产出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置,促进研发合作和权益共享。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建设工作,首批遴选了清华大学等110所试点示范高校,推动这些学校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分配政策和激励机制。同时,也配合科技部等部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探索赋权改革的有效经验。
加强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正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全球竞争格局发生改变。《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指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保持9.7%的高位增长速度。

图片来自经济日报
申长雨指出,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新兴业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对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介绍,《规划》从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划》提出了商业秘密保护、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建设等6个专项工程。
如何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申长雨表示,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发力。一是发挥专利审查向前激励创新、向后促进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二是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三是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46.460, 0.34, 0.74%)融合发展。四是推动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主平台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规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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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技所研究发展部
编辑:张萌欣、刘德培
参考资料: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科技网、经济日报
封面图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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