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因应新冠肺炎疫情,身在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即将届满或已届满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回港。
图片来源:网络
一般而言,根据各入境政策/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可在其逗留期限届满前四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在递交申请和领取有关标签当日,申请人均须身在香港。
因应疫情,身在香港以外地方而其获准在港逗留期限即将在四星期内届满,或已届满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人士(外籍家庭佣工及输入劳工除外),如未能适时回港提出延期申请,可按其入境政策/计划向入境处递交已填妥的相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延期逗留所需的证明文件。他们亦需提供信函说明未能适时回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的原因。
申请如获批准,申请人会获发入境签证/进入许可标签,让他们在该标签列明的有效期内回港。有关安排的详情,可浏览入境处网页:www.immd.gov.hk
图片来源:香港入境事务处
注一 :
现行的限制入境措施的网页链接如下:下一个错别字
www.coronavirus.gov.hk/sim/inbound-travel.html
注二 :
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及其受养人应填写申请表格ID 967及ID997。其他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格ID 91 (即使申请人身在香港以外并根据这安排申请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返回香港)。
此外,入境事务处目前只提供以下公共服务。尚未开放的公共服务,还请大家可以耐心等待。
来源:综合整理
更多:
全球视野 ,
追求卓越!
恒信策划,
实现你的环球梦想!
咨询详情
请扫上方二维码了解
離岸金融|公民身份|海外置業
企業咨詢|稅務籌劃|國際教育
財富傳承|資產配置|公司架構
更多資訊盡在:恒信策劃(hc-overseas)
www.hc-oversea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