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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督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社会环境实验室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2.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监测标准傻傻记不住、分不清?请加入QQ群606322551下载监测助手)
附件1
社会环境实验室检测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机构名称 |
检查问题 |
杭州杭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土壤风干和研磨同处一室存在互相干扰隐患,不符合HJ/T166-2004技术规范要求。 2、理化室(二)BOD5实验室温控记录显示23℃-27℃,不符合标准20℃±2℃的要求;恶臭嗅辨室无温湿度监控记录。 3、缺少固废前处理所需涂Teflon孔径为9.5mm的筛;缺少土壤粗磨需要的木锤、有机玻璃板、木棒等工具;地表水中石油类采样器材不能满足0.5L体积采样及水面下层采样的要求。 4、抽查姚某某人员档案,缺少2019年度授权分析项目的考核材料。 5、报告编号为HK190359所附土壤采样原始记录无采样示意图、采样点位经纬度、土壤性状、层次等信息,所附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无氯离子浓度预判信息。 6、2019年度质控计划表中缺少固体废物方面的质控内容。 |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 配气间和嗅辨室传递窗不满足《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HJ865-2017)要求。 2、 不能提供土壤粗研磨所需的木棒、木锤、硬质木板等设备;蒸馏设备数量不能满足检测需要。 3、 722可见分光光度计(编号为04703)、火焰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仪(编号为14201)等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与核查规程不一致。 4、 报告编号为天量检测(2019)第1905114号所附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无氯离子浓度预判信息;报告编号为天量检测(2019)第1902082号原始记录低浓度颗粒物全程空白评判不符合要求;不能提供低浓度颗粒物项目采样前称量的温湿度记录。 5、 土壤前处理室样品架上5个样品放在同一个托盘内风干易产生交叉污染,且其中3个土壤样品无任何标识。 |
浙江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样品室清污区域未分、无标识;样品标识不清,部分样品无检测项目及固定剂保存信息;样品保存冰箱配置不足且无温湿度控制;土壤样品无标识,留样样品无台账。 2、标准样品存放柜中存放过期标样且未作标识,部分标样未按要求进行冷藏保存。 3、恶臭嗅辨实验室环境条件需根据HJ865-2017要求作进一步改进,并对温度条件进行监控。 4、不能提供五日生化需氧量实验室温度控制记录。 5、土壤快速风干箱TR-8024A和ZR3520型真空箱(B型)仪器未做功能性检查、无标识,仪器旁未放置操作规程和使用记录。未对灭菌锅配套压力表校准证书做有效性确认。 6、编号为YCE20190185报告及流转记录单中无样品性状描述;石油烃标准曲线和质控记录中划改部分无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原始记录信息不充分,无采样地址、检测项目等信息;土壤中石油烃项目分析人员周**上岗证项目中无该项目信息;编号为YCE20190185报告和编号为YCE20190025报告中所附的挥发性有机物原始记录未见空白、质控样、加标和平行样等任何质控措施;编号为YCE20190119报告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计算有误;编号为YCE20180115-11报告中对检测结果进行了评价但无评价依据;编号为YCE20180023报告中地表水项目采样后未按要求进行固定保存,底泥采样未按要求封装保存(有机、金属、石油类、硫化物等13个项目统一装在一个采样容器中);编号为YCE20190600报告中有组织废气氮氧化物项目原始记录中无相关校准记录。 |
浙江诚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 |
1、缺少DV215CD电子天平(内部编号YQ-12-080)期间核查所需的和测量精密度匹配的标准砝码。 2、五日生化需氧量实验室、恶臭嗅辨室、样品间均无温湿度监控措施及相关记录。 3、未能提供2019年8月23日编号为JZHJ191891报告中土壤样品的留样保存记录及样品处理信息。 4、未能提供能力附表中218-225土壤中六六六、滴滴涕项目(《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GB/T 14550-2003))标准要求所需的60目的金属筛。 5、编号为JZHJ191040报告中有组织废气硫酸雾项目采样人员(李**)和检测人员(林**)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544-2016理解不到位,只对被滤筒截留的那部分硫酸雾进行分析。 编号为JZHJ1915008报告中有组织废气氟化物项目采样人员(吴**)和检测人员(康**)对《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HJ/T 67-2001理解不到位,只对尘氟进行采样和检测。 6、编号为JZHJ191007报告中厂界噪声数据存在错行录入;编号为JZHJ191040报告中将有组织废气硫酸雾错写成铬酸雾;编号为JZHJ191008报告中有组织废气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分包给外检测机构,但未对分包方检测质量进行监督;有组织废气中二甲苯质控措施未进行有效性评价;编号为JZHJ191601报告中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项目原始记录中只见到一次校准记录,未按《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标准要求在测量前、后分别进行校准,且所测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不在校准量程的20-100%范围内。 |
浙江创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编号为创泷检(2019)第1088号报告,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项目所附样品交接记录未对样品容器的规格与材质等信息予以确认并记录;缺少有证标准气体检测结果判定记录,采样容器清洗结果未予以核查。编号为创泷检(2019)第1105号报告,水质样品交接原始记录缺少样品数量、容器材质等信息。 2、编号为创泷检(2019)第1079号报告,噪声项目所附原始打印记录缺少样品标识,监测人员签字或等效标识,缺少背景噪声测量时环境和工况条件的说明。编号为创泷检(2019)第0096号报告,饮食业油烟项目缺少基准灶头数信息。 3、编号为创泷检(2019)第1104号报告总余氯项目缺少固定剂加入记录。 4、编号创泷检(2019)第0917号报告,仪器编号为cl-037崂应3072智能双烟路采样器,未填写使用记录;编号为CL-023的生化培养箱缺少修正因子的使用。 |
浙江创先检测 有限公司 |
1、质量手册未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补充评审要求》进行修订。 2、未对作废的分析方法《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法》(HJ 637-2012)进行回收。 3、编号为001的气相色谱仪缺少维护信息;编号BG/HJ/气201900006报告,原始记录单未明确仪器编号,无仪器出入库登记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校准记录,经询问并查烟尘采样仪档案,无期间核查记录。 4、编号BG/HJ/水201900011报告,pH值项目接样时间为10月8日,分析时间为10月9日。编号BG/HJ/水201900089报告,总氮项目没有固定剂加入记录(接样时间10月14日,分析时间10月17日)。 5、编号BG/HJ/水201900089报告,氯离子标定记录浓度与配置浓度完全一致,且计算过程未减空白。 6、编号BG/HJ/水201900024报告氨氮分析原始记录中部分样品吸光度超曲线范围。 7、编号BG/HJ/水201900022报告COD分析(HJ 828-2017)原始记录缺少氯离子粗判以及硫酸汞加入量等信息,采用硫酸亚铁铵(0.05mol/L)滴定结果为39mg/L的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8、样品交接后统一存放在冷藏柜中不能达到样品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的要求,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 9、BG/HJ/声201900008(报告日期2019年10月10日)报告所附噪声项目原始记录缺少检测点位布置图。 10、BG/HJ/水201900087(报告日期2019年10月10日)报告所附五日生化需氧量项目原始记录稀释倍数不足,样品培养后检出溶解氧浓度为“1.79mg/L”、“1.57 mg/L”,不符合培养后溶解氧浓度大于2 mg/L的要求。 11、BG/HJ/气201900008(报告日期2019年10月10日)所附报告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具体结果为6mg/,不符合GB/T16157-1996修改单的要求;打印在热敏纸上的颗粒物项目输出数据记录未同时保存相应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所附总悬浮颗粒物原始记录排放浓度采用标态体积计算结果不符合GB/T15432-1995修改单的要求,总悬浮颗粒物原始记录缺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布置图。 12、编号BG/HJ/气20190005报告,报告里把污染源颗粒物项目误写为总悬浮颗粒物项目,报告中检测结果具体数值8 mg/ m3、6 mg/ m3,不符合GB/T16157-1996修改单的要求。 |
德清县德环检测 有限公司 |
1、 嗅辨室无温湿度监控记录;配气间和嗅辨室传递窗不符合规范要求。 2、 五日生化需氧量实验室温控记录显示24.5℃,不符合标准(20℃±2℃)的要求。 3、 水中石油类采样器材不能满足0.5L体积采样及水面下层采样的要求;不能提供水质采样保存所需的冷藏设施。 4、 报告编号为德环检(2019)检字1908016所附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无氯离子浓度预判信息;噪声原始记录热敏纸未复印保存。 5、 2019年度质量控制计划中缺少噪声类的内容;2019年1月份实施的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项目盲样考核结果评价表缺少支撑材料;质量监督记录缺少支撑材料。 6、 SP-722E可见分光光度计操作维护规程中无环境条件的规定;期间核查规程中准确度的评价方法错误。 |
浙江中昱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2018年度管理评审的输入缺少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各类质量控制活动总结等内容;管理评审周期不能满足机构程序文件和通用要求(RB/T214-2017)对管评周期要求,2018年度管理评审为2018年5月31日,2019年度管理评审尚未实施。 2、土壤风干室和研磨室不符合HJ/T166-2004技术规范。 3、五日生化需氧量实验室生化培养箱和马弗炉、烘箱同处一室,温度监控无法满足标准要求。 4、缺少固废前处理涂Teflon孔径为9.5mm的筛,缺少土壤粗磨需要的木锤、有机玻璃板、木棒等工具。 5、报告编号中昱环境(2019)检05-13号)无水质采样原始记录。 6、报告编号为中昱环境(2019)检05-13号)所附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无氯离子浓度预判信息;BOD5进出样时室温分别为24℃和25℃,不满足规定要求;不能提供台式pH计(YQ050)5月15日实验当天的仪器使用记录。 7、样品间样品未进行清、污分区保存;水20190929-008等样品未标明检测项目。 8、未对空气和废气中总悬浮物颗粒物等修改单进行变更,未对水和废水中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土壤中锌等标准变更。 |
1、 不能提供3012H烟气分析仪(出场编号:A08236102X)二氧化氮传感器的计量溯源记录,不能提供3012H烟气分析仪(出场编号:A08236102X)期间核查记录;不能提供YQ-77-2溶解氧仪、YQ-77-3电导率仪期间核查记录。 2、 标准物质清单未受控,未将二甲苯、丙烯腈、土壤pH标准物质纳入清单;缺少定电位电解法测定氮氧化物用的二氧化氮标准气体。 3、 编号为HJ-191164检验检测报告中土壤铬项目所依据的分析方法HJ491-2009已作废;HJ-191165报告所附原始记录氨氮标线缺少氨氮标液的溯源记录;HJ-191138报告中所附噪声原始记录缺少声校准器编号等信息;编号HJ-191140检测报告所附大气环境采样原始记录中缺少大气采样仪的流量校准记录;HJ-191015检测报告所附烟气测试原始记录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缺少校准记录。 4、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规程(编号:HLJC/ZX03-2016)中缺少紫外部分的核查内容;YP1001电子天平操作维护规程中缺少湿度、温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要求。 5、 3012H烟气分析仪(出场编号:A08236102X)、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编号:HLJC/ZX03-2016)仪器设备档案中缺少仪器操作规程、期间核查规程和记录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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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安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土壤pH值项目已有行标(HJ962-2018),未变更。 2、 未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中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等内容纳入机构体系文件。 3、 不能提供ZR-3260型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出场编号:3360A17060689)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计量溯源记录;不能提供YQ025溶解氧仪(编号:2017033)期间核查记录。 4、 标准物质清单无表头、未受控,未将基准试剂重铬酸钾、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标准气体、土壤标准物质纳入清单。 5、 编号2019-H-018检测报告所附氨氮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溶液的溯源记录;编号2019-H-042检测报告所附大气环境采样原始记录中缺少大气采样仪的流量校准记录;2019-H-151检测报告所附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自动烟尘(气)采样仪记录表(1)中打印条上的仪器编号为3260A17060689、仪器编号为3260A17050553,所附自动烟尘(气)采样仪记录表(1)中仪器编号皆为2017156,上述二台仪器使用记录中无2019年6月13日的使用记录。 |
浙江舜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未将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标准气体等纳入标准物质清单。 2、 SYJC/HT2019090604报告中所附原始记录中,缺少化学需氧量缺少氯离子的粗判记录;编号为SYJC/HT2019090904所附的原始记录中烟气分析仪测量记录中缺少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校准记录;编号SYJC/HT2019090701检测报告所附六价铬项目原始记录中(2019年9月7日)所用校准曲线为“见天玮19070804曲线”(该曲线制作日期为2019年7月8日),2019年9月7日原始记录中无本次测定曲线校核点的相关信息。 3、 不能提供自动烟尘测试仪(编号EQ-046)二氧化氮传感器、声校准器(编号EQ-079)的计量溯源记录;不能提供自动烟尘测试仪(编号EQ-046)二氧化硫传感器准确度的期间核查记录。 4、 受控文件清单中缺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5、 TU-1901系列双光束紫外可见光光度计操作维护规程(SXSY-EQ030-2015)中缺少波长准确度、仪器灵敏度核查内容;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操作维护规程(SXSY-EQ001-2015)中缺少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要求,期间核查用10mg的标准砝码进行准确度核查不合适。 |
绍兴清宇水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 未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内容纳入机构体系文件(除公正性声明外)。 2、 Evolution22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规程(编号SXQY-QG-06-2017)核查指标要求与实际不符,缺少紫外部分波长准确度核查内容。 3、 受控文件清单中缺少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文件。 4、 QY201908002报告所附色度原始记录中缺少结果计算公式,总磷项目原始记录中不能提供使用2019年6月27日校准曲线核查点的校准记录,结果有效位数不符合要求;不能提供总氮测定用过硫酸钾的质量验收记录。 |
金华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编号为HJ190916-W14-001号样品动植物油用聚乙烯瓶采样,SS和CODcr、氨氮、总磷等项目同采在一瓶内,均不符合采样规范要求。 2、 土壤风干与研磨共处一室,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3、 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测油时未在通风装置下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4、 水和废水中挥发酚未按检测标准(HJ503-2009)要求蒸馏后进行测定,而是直接采用萃取方法进行测定,不符合要求。 5、 实验室现有石油类采样器不能满足标准方法要求。 6、 编号为JHXH(HJ)-190122报告中印刷废气处理设施前苯、二甲苯、甲苯(检测时间:9:44-10:04)和处理设施后苯、二甲苯、甲苯(11:02-11:22)未同步进行检测。 7、 编号为JHXH(HJ)-190942报告中可吸附有机卤素项目分包给证书编号为:151112050834嘉兴威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但未对该公司进行质量监督。 |
浦江县伯虎检测 科技有限公司 |
1、 编号为191009A13的样品pH、CODcr、总氮同采在一个瓶子中,采样日期为10月9日,且经检查未加固定剂;编号为191009A14的样品pH、SS、砷、总磷、粪大肠菌群等同采在一个瓶内,不符合采样规范要求。 2、 有机前处理与无机重金属前处理、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等共处一室,土壤风干与研磨共处一室,存在交叉污染的隐患。 3、 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测油时未在通风装置下操作,存在安全隐患。 4、 一氧化碳烟气分析仪只有一台,仪器设备的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 5、 编号为BHJC检字(2019)第369号报告中氨氮分析日期为2019年7月6日,标准曲线使用2019年6月21日绘制,但没有单点校准及其他相关质控手段。 |
金华久和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 编号为W1910012-1-5(项目为氨氮、总磷、总氮)、W1910012-1-7(项目未汞、砷、总铬)采样日期为10月11日,经检查未加固定剂;编号为W1910012-1-2(10月11日采)的样品BOD5与粪大肠菌群在同一个瓶内,编号为W1910012-1-6(10月11日采)的样品COD、色度、SS在同一个瓶内;编号为W1910012-1-1、W1910012-2-3的石油类、动植物用塑料瓶采样,按规定应该用玻璃瓶采样。 2、 总硬度、挥发酚、氨氮检测等共处一室,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3、 编号为JHJC190903010报告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中检测温度为25.8℃,不符合标准要求(方法标准要求温度为20℃);编号为JHJC190214003报告中化学需氧量检测浓度小于50mg/L,使用高浓度方法进行分析,不符合标准方法要求。 4、 水和废水石油类采样器不能满足标准方法要求;实验室现有挥发酚和氰化物的蒸馏装置(只有一个电炉)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
衢州中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1、 编号为19101602-9004的水样(2019年10月16日采样)用未经过灭菌的塑料瓶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该样品需测氰化物、氟化物、六价铬、镍、锰、铁、总硬度、氨氮等,但未加固定剂;该样品需测pH,但直到检查组到达(2019年10月17日下午4点)尚未开展检测,已过有效期。 2、 粪大肠菌群测定方法已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HJ347.2-2018),该机构未进行标准变更,且于2019年9月20日按作废标准(HJ347-2007)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WSY19092007\WSY19081902等)。 3、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油时未在通风装置下操作,存在安全隐患。且该实验室内还同时进行CODcr、氨氮、总硬度、挥发酚等常规项目的分析,以及纯水的制备。 4、 型号为MJX-160B-Z、SPX-250B-Z培养箱的示值偏差分别为-0.6℃和0.6℃,但该修正因子未应用到实际中去。 5、 型号为3013H烟气分析仪无二氧化氮传感器。 6、 编号为HQY19100502报告的原始记录中,噪声记录复印件无样品编号及监测人员签名。 7、 编号为TRY19042404报告中样品类别为固废,引用土壤的方法进行检测;氧化锌数据在报告中没有检测依据;固废样品检测没有前处理原始记录。 |
浙江大正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水质储存清污未分区,且pH与CODcr、氨氮、总硬度、地表水中石油类比色、及纯水机共存一个房间内,存在交叉污染隐患。 2、样品编号为191016026生活饮用水pH与CODcr、总磷、氨氮与SS同采在一个瓶里,且未加固定剂。 3、实验室现有水样中挥发酚和氰化物蒸馏用的设备数量(只有1个)不满足实际开展工作的需求。 4、型号为SHP-250的生化培养箱校准的示值误差未得到应用;细菌总数(36℃±1℃)与粪大肠菌群(37℃±0.5℃、44.5±0.5℃)所需温度未经检定/校准。 5、、细菌总数未及时进行标准变更;、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HJ637-2018)、环境空气中氟化物(HJ480-2018)于2019年1月9日完成自我声明检验机构标准变更,检查组于2019年10月17日到现场监督检查未能提供方法变更验证佐证材料。 6、编号为大正检(环)字2019第106号报告地表水中石油类采样和分析的量(1000mL)不满足标准方法要求(500mL)。 7、编号为大正检(环)字2019第053号报告烟气参数检测依据使用(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不符合要求,应该使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颗粒物检测原始记录中烟气参数数据不完整。 8、编号为大正检(环)字2019第052号报告废气中氨吸收液体积使用10mL,不满足标准中要求的50mL的吸收液;计算中直接使用采样体积未折算成标态体积。 9、编号为大正检(环)字2019第108号报告总铬的测定使用六价铬的质控样做准确度;原始记录中标准曲线的绘制没有标液的移取体积,无法进行溯源;色度分析的原始记录数据不满足标准方法的测定(直接稀释20倍,结果以20表示。)。 10、采样编号为191009058粪大肠菌群样品(2019.10.9采样)采用作废标准(HJ/T 347-2007)进行检测,但尚未出具检测报告。 |
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1、检测室硝酸浸泡缸无硝酸浓度及配置时间。 2、编号为浙环检气字(2019)第090301号原始记录中烟尘检测记录的复印件无样品编号、监测人员签名等。 3、样品编号为DS20191015003水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采样后未加固定剂。 |
台州市绿翼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气字第35号报告,协议(编号为TLB/TL-15-04)委托单位 “台州市绿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同报告中委托单位“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不一致,报告中排气高度结果缺少原始记录,所附原始记录缺少委托单位要求用GB16297-1996标准进行评价依据,缺少样品采样时间记录,流量连续3次检测不符合评价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技术要求。 2、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气字第163号报告对自送样测定结果是否符合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进行评价不妥。 3、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检字第018号,采样记录缺石油类固定剂添加记录。 4、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检字第009号,非甲烷总烃采样记录无具体采样时间,无法区分三次采样是否分时段采样;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验字第047号,大气环境空气采样记录缺一名采样人员签名。 5、编号为绿翼检测(2019)气字第026号,氮氧化物项目缺少采样交接记录。 |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编号为XTHT1908021报告中低浓度颗粒物项目检测结果未按评价标准DB33/2015-201 6的要求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2、编号为XTHT1901003报告所附原始记录中pH值测定缺少校准记录,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等项目测定缺少点位布置图,五日生化需氧量项目(样品编号XTHT1901003水100101等)采样日期2019年2月22日,分析日期2019年2月24日至2019年3月1日,总磷项目(样品编号XTHT1901003水100101等)采样日期2019年2月22日,分析日期2019年2月25日,不能提供以上2项目样品采样至分析期间冷冻保存记录。 3、编号为XTHT1901004报告所附原始记录中现场环境空气采样记录缺一名采样人员签字。 4、编号为XTHT1906046报告所附原始记录中非甲烷总烃采样仪器设备记录有误,误记为“双路大气采样器”,经现场证实该设备无法采集气袋。 |
丽水蓝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未能提供天平室的温度、湿度控制相关记录,温湿度计已失效。 2、纯水检测记录到2018年5月为止,后续没有检测记录。 3、土壤风干室没有进行有效隔离,没有通风设施,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原始记录保存档案没有进行编号,缺少共几页第几页标识。 5、报告编号为19H1473,畜禽养殖水中氰化物检测,没有样品前处理蒸馏的相关记录,没有加固定剂保存的记录,收样日期为8月26号,检测日期为8月28号。 6、编号为19H1467的检测报告,灌溉用水中的pH检测项目,收样日期为2019年8月6号,检测日期为2019年8月12号。 7、报告编号19 H1466,土壤中的DDT检测项目,所附原始记录谱图缺失DDT检测原始数据(电脑中有记录)。缺少结果计算过程的记录。 8、报告编号为19H1467,总铬、总铅检测方法不适用(方法检出限高于评价标准限值),单项结论表述错误。 9、报告编号为19H1461,土壤检测项目原始记录中没有样品前处理的相关记录。 |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1、样品存放室没有按检测标识分区,留样冷藏冰箱内没有温度计。 2、天平室没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3、检测室(一)内检测用纯水没有标识、泡洗缸没有标识、天平室干燥器内部分试剂没有标识。 4、外业检测仪器没有出入库记录单。 5、浙汇检(气)字1903第40号检测报告,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检测项目,没有采样点位示意图。 6、浙汇检(水)1905第16号,水样采集时间为2019年5月8号,pH分析日期为2019年5月10号,检测时间已超过该项目样品保存期。 7、编号为浙汇检(气)字1905第11号报告,废气采样原始记录中,氮氧化物和氟化氢的采样时间为5分钟,不符合GB16297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
丽水市泰诺检测 有限公司 |
1、样品室中,样品保存冰箱内没有温度计,样品保存缺少保存条件记录。 2、2018年12月份进行的管理评审,评审依据未更新,缺少外部审核的输入输出信息。 3、泰诺检测(2019)检字第1249号中的检测项目:汞及其化合物与排放标准(GB13223一2011)中规定的方法不一致,并缺少样品前处理的原始记录。 4、泰诺检测(2018)检字第191号,缺少石油类检测的原始记录或记录索引,缺少氨氮、六价铬的标准物质来源信息。 5、泰诺检测(2019)检字第1085号,油烟检测项目原始记录中缺少灶头数量的相关信息,实测浓度无法换算成基准浓度。 6、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HJ504-2009,方法未更新。 7、泰诺检测(2019)检字第835号,化学需氧量检测中高浓度(大于50毫克/升)样品与低浓度样品使用同一种重铬酸钾标准溶液,没有进行区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