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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溿微课堂】八十期——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

​【河溿微课堂】八十期——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 山西股权交易中心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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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位学员们大家好今天的河溿微课堂将为大家带来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快快搬好小板凳上课啦 闫舒丽:山西

各位学员们大家好

今天的河溿微课堂将为大家带来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

快快搬好小板凳

上课啦


  闫舒丽: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小微商学院讲师、挂牌服务部项目主管,主要负责小微商学院各项培训、咨询、路演及特色活动的组织承办,并参与中心企业审核、挂牌仪式等相关工作,联系方式:0351-7780314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
大家好,我是山西股权交易中心小薇商学院讲师闫舒丽,很高兴能在微课堂和大家交流学习,今天我主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如何规定。
关于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效力,有常见的下列情形:

     (一)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常见情形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做出关于转让股东股权的决议,持有转让股权的股东本人未出席股东会,也未表示同意转让股权,股东签名为伪造的情况下,股东会决议应为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条款更大的自由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随意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对章程条款的修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东会决议无效。比如修改公司章程限制股东会选举权等股东权利、违反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规定、违反章程修改需要2/3以上表决权的规定等,做出上述相关内容的股东会决议均为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享有的合法资产收益是公司红利。我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到资产收益,即是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的公司红利。而用于分红的利润,则是公司存续期间所有者资产权益中唯一脱离于公司经营资产之外、归于股东个人的财产权益。现实生活中,公司以补助、医疗补贴或发放实物等多种形式,通过股东会决议程序,将公司财产私分给股东的情形,均是为股东谋取利益,变相分配公司利益的行为。此种情形的股东会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一旦进行权力划分,则其后果是一个机构不能篡夺或者干预其他机构行使权力,故此,如果股东会超越其职权,则决议无效。比如,股东会决议先给股东预设竞业禁止义务,再预设违背这项“非法”义务的赔偿金强加给股东,均是违法的,受到该决议侵害的小股东有权主张决议内容无效,不受决议的约束。

      (二)涉及公司自治事项的股东会决议,不宜认定为无效。

        1.涉及股东权益的公司内部管理范畴的事项,如果议案经1/2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应认定有效。

        2.涉及公司人格存续的,应认定有效。按照企业维持原则,企业成立后应尽可能维持其存在。在公司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后召开股东会,按照章程规定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因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类股东会决议应为有效。

        3.不涉及股东权益的公司内部事务,应认定有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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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璇

校对:闫舒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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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内唯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主体,专注为省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改制辅导、融资转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管理培训、路演宣传、上市培育等全方位个性化金融服务,赋能地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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