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解决我省中小企业对资本市场惠企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各项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让我省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中心对我省各级政府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汇总,方便我省中小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应享尽享政府资本市场方面项目资金政策红利,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今日登载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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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山西推进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管理的用于推进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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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对象
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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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和《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的要求,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入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民营中小微企业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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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1、企业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
2、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要求连续两年盈利,累计盈利100万元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存续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3、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发展前景较好,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行业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四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进入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贫困县和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县的企业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对经省银保监局批准改制为股份制的县级银行类组织可适当考虑。
4、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近3个会计年度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5、企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6、企业已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设立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47号)的要求,经审核,进入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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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1、拟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要在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当年,向注册地的县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时间不限),并制作申报材料。
2、县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企业的申请后,负责对申报股改奖励资金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实地考察和初审,确认企业运行正常并确实委托相关的机构开展了股份制改造;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一致;在《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正式行文向市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推荐。
3、市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市接到县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后,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情况,对企业改制目的、改制过程、改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并正式行文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推荐。
4、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将组织专家,从股份制改造程序、申请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对市级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审核意见。
5、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经研究,按照审核结果,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拨付奖补资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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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http://xqyj.shanxi.gov.cn/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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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1、《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高质量推进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0〕17号
2、《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
3、《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