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免费查看文件!及时更新!请识别使用以下小程序

中环协2021【117】号
关于印发《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信用评价获评企业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情况的后续管理,促进获评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我会制订了《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对信用信息的采信范围、处理原则、采纳及具体等级处理、信用修复、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经征求部分地方协会、企业、专家意见,并经协会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打开链接底部的查阅文件免费查阅下载,本消息下面有主要内容)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4月22日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信用等级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信用评价获评企业的后续管理,促进获评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释义
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是指对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信用评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并依据其信用行为及相关结果,对其信用等级进行相应处理的活动。
第二条 信用信息收集
信用信息包括:
(一)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信用中国”平台发布的失信信息;
(三)获评企业自主发布的信用报告;
(四)社会各方向我会举报的获评企业失信信息;
(五)我会对获评企业开展年度抽查所获取的信息等。
鼓励获评企业通过企业网站发布年度信用报告,并向我会备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获评企业发生失信行为后应当主动向我会报告,并提交失信情况的详细说明。
第三条 信用信息处理
(一)对生态环境部门等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信用中国”平台发布的失信信息,经确认后按照第四条进行相应处理;
(二)对经“环保产业信用平台”公众监督入口向我会举报的获评企业失信信息,我会将通过电话问询、书面函询、现场调查等方式向相关方进行情况核实,并按照第四条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 失信情形的采纳及信用等级处理
(一)本细则采信的失信情形只针对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失信,处理方式分为取消、暂停、降级、保持信用四个等级。
(二)对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及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失信的采取取消和暂停处理。保持或降级是对处理结果不属于取消或者暂停的,根据企业的初评得分以及下表中的扣分标准,按照《环保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重新确定信用级别,即:AAA(得分≥90分)、AA(80≤得分<90)、A(70≤得分<80)、70分以下不予评级。
(三)对被取消信用级别的企业收回评价证书及牌匾。企业自取消信用等级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信用评价。暂停其评价结果的期限原则上最短不少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直至证书有效期结束或行政处罚截止时间。
第五条 信用修复
凡被我会暂停评价结果的企业,在暂停期满后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材料包括申报材料、企业整改情况说明或行政部门出具的整改意见等,我会将在收到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其信用予以重新评价。修复结果及评价后监督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建档保存。
第六条 信息公开
我会将定期收集行业企业信用信息,不定期在“环保产业信用平台”上公布处理结果、公众监督情况、企业自主报告及对获评企业抽查情况等。
第七条 社会监督
公众可通过“环保产业信用平台”的公众监督入口http://www.caepi.org.cn/epasp/website/webgl/webglController/addSmjb或xinyongdengjipingjia@caepi.org.cn邮箱,向我会实名反映获评企业的信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10-51555009,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213室。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热线电话:18268767761
近期通报越来越多,同行在苦笑着诉说“没有扣过分的环评师不是一个完整的环评师”,也有“江湖大佬”放言“反正有20分,通常每次扣5分,每个季度一次,也够扣的”,岂料……岂料……据传,已有地方环境局“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直接“扣过分的单位的环评都不收”……通报忒多,不扣分太难了,环评行业咋活?何况,监测马上也要有信用平台呢?
环保管家主要帮企业做好环保一揽子工作,比如尽可能减少环保罚款,只要企业在环保方面不犯事儿,环保管家基本上就安全了,钱也挣得安心。那么,具体如何开展环保管家呢,请看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一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二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三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四环保管家服务详细方案五,其他更多的,我们大家一起学习

社部等2021年3月9日以人社厅发〔2021〕17号发布通知,明确新增绿色职业—碳排放管理员,定义为从事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在碳约束时代抢占市场先机,帮助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和核查机构等掌握基本工作流程和正确的量化及核算方法,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并熟知MRV体系建设规范,更好地参与环境部将建立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联合北京中企润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举办碳排放管理师精讲培训班。
1. 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运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2. 2013-2018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发电行业/自备电厂碳排放管理人员;
3. 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纳入碳排放管控行业相关单位能源管理人员。
4. 各相关交易所从事碳交易综合业务、自营业务以及经纪服务类业务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
5. 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
6. 国家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政府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
7. 各生产性排污企业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8. 环境科研机构、院校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9. 各级环境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0.环保设备生产厂家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1.其他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三、课程设置(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表:



参加完规定的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颁发《碳排放管理师》证书,该证书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官网(http://www.cnzgrz.org.cn)查询。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举办生态环境管理技能人才系列培训,颁发专业能力证书,支持环保人实现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如下: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运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大气(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土壤及地下水评估修复、黑臭水体及生态修复、废旧矿山生态修复等服务机构
3、各生产型排污企业有关负责人
4、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5、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6、环保设备生产厂家
7、有意愿从事环保行业人员
1、参加完规定的线上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颁发证书,该证书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http://www.cnzgrz.org.cn)查询。
2、同一单位参训3人以上(含3人),颁发企业荣誉牌匾一块 。查询网址:http://www.wolde.com.cn。
三、收费标准:350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授课费及认证费)。
1、请于报名截至日期至少一天前填写报名表。
2、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13161860637(同微信)
五、监督电话:李老师 15510623239
六、备注:本次课程由上海骅天生态环境科技中心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期**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期**培训费(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















红头文件3: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专业化人才培训暨环境管理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报名表
1、环保管家 、2、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工程师)、3、土壤及地下水、4、污水处理 、5、竣工验收 、6、环境监理、7、碳排放管理师
说明:如果一个人学多项,请把要学的项目保留,删除不学的项目;如果多人报不同项目,请在表格“培训项目”中填上要学本项目。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通讯地址 |
||||||||
收件人 |
电话 |
邮箱 |
||||||
学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培训项目 |
|
备注 |
||||||||
汇款账号
|
开户名:上海骅天生态环境科技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川路支行 账 号:1001115609100041153 |
|||||||
资料提供 |
1、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
|||||||
报名电话 |
刘老师:13161860637(同微信) 报名邮箱:lijianfenglb@126.com |
|||||||
重要提示 |
开发票、寄证书按报名表上信息提取,填写信息后请进行核对。 汇款后请把底联拍照发来。 为了避免同样的文件名称会替换掉你的文件,请把报名表名称改成学员名字后发给我。
|
|||||||
十、其他红头文件请联系以下电话或微信查看。
咨询电话:13161860637(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