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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便函〔2021〕293号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70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7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附件较长,详见以下链接打开后底部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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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保管理人员、环保从业人员和企业环保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现拟发布我会2021年7月培训计划如下:
1. 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运维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2. 2013-2018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发电行业/自备电厂碳排放管理人员;
3. 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纳入碳排放管控行业相关单位能源管理人员。
4. 各相关交易所从事碳交易综合业务、自营业务以及经纪服务类业务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
5. 从事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审核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员。
6. 国家低碳试点省市、园区、社区及政府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管理人员。
7. 各生产性排污企业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8. 环境科研机构、院校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9. 各级环境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0. 环保设备生产厂家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1. 其他有意愿从事碳排放管理行业人员
1、参加完规定的线上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证书。
三、收费标准:见红头文件。
四、证书样式


1、请于报名截至日期至少一天前填写报名表。
2、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13552263487(同微信)
五、监督电话:李老师 15510623239
六、备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期**培训费(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期**培训费(张某某、王某某、李某某)。
七、附红头培训文件
红头文件1:碳排放管理员培训







红头文件2:环境管理工程师培训文件

红头文件3:固体废物管理工程师培训

红头文件4:环保管家培训文件

红头文件5:污水处理工程师培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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