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委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2020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0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支持资金项目、知识产权服务类及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等15个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和内容详见《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可采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明细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留言(在本公众号申报通知下方留言,或在公众号对话框中留言)、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民互动--领导信箱”留言等方式。
二、申报时间
线 上 申 报 :2020年5月18日-6月17日
线下提交材料 :2020年5月18日-6月17日,仅限快递或邮寄。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一)需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12个项目: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支持资金项目;知识产权服务类及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雏鹰人才企业支持资金项目;海外建设特色科技园区项目;海外设立分支机构项目;建设运营中关村国际合作创新园或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境外机构在中关村设立分支机构项目;国际研发合作项目;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项目;参加境外知名展览项目;落实承担重点国际交流任务项目。
2.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20.52.185.156:28068/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制作封面及目录,将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按目录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简称“高促中心”)。
(二)仅需线下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3个项目:中关村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创新创业活动支持资金项目(军民融合类);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资金项目。
2.申报单位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简称“高促中心”)。
3.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资金项目,本次申报仅面向新一代信息、医药健康、新材料三个技术领域开展征集。
(三)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7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邮寄地址。收件单位:高促中心+项目代码;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收件人:季老师;联系电话:88827020;邮编:100142。项目代码参照附件1,请务必注明申报项目代码,以便材料查收分类。
3.同一单位申报不同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将纸质材料编制成册,并按上述寄件要求分别寄送。
4.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5.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接触风险,纸质材料申报须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不接受闪送、补件、到付或现场递交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知识产权服务类及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支持资金项目的主体,应为已被认定或纳入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具体名单见《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线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17日18时关闭,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申报。
附件:《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持内容 |
支持事项发生时间 |
申报方式及受理要求 |
1 |
中关村社会组织工作支持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1)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5条—第38条 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新创业的公益性专项工作。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2 |
知识产权服务类及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项目代码:2020-1-02)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9条—第41条 根据知识产权服务类、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服务绩效,给予资金支持。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3 |
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支持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3) |
对海创园在吸引新注册企业和专项服务方面给予补助。 (一)申请新注册企业补助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新注册企业为海外归国人才企业或外籍人才企业; 2.新注册企业为当年度成立的科技型企业; 3.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须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或第一大股东); 4.海外归国人才或外籍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申请新注册企业补助的,根据新注册海外归国人才企业每家5万元、新注册外籍人才企业每家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家海创园每年度获得该项支持的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
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4 |
中关村雏鹰人才企业支持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4) |
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创办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企业(之前未担任其他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的法人),且企业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3年以内。 1、对于U30雏鹰人才企业,按照不高于实缴注册资本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最高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对于获得投资类雏鹰人才企业,按照不高于实缴注册资本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启动资金支持,最高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
2017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5 |
海外建设特色科技园区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5) |
支持企业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合作,鼓励企业在海外建设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支持建设海外科技园区,对申报单位上一年度海外科技园区建设产生的场地购置或租赁费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年每家申报单位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6 |
海外设立分支机构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6) |
支持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对申报单位的海外分支机构上一年度产生的场地购置或租赁费、设备购置或租赁费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家申报单位设立的每个分支机构一次性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对新认定的中关村海外孵化器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每年每个申报单位累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7 |
建设运营中关村国际合作创新园或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7)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29条-第31条 支持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建设运营中关村国际合作创新园及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8 |
境外机构在中关村设立分支机构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8)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29条-第31条 支持全球领军创新型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支持海外顶尖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研发中心。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9 |
国际研发合作项目 (项目代码:2020-1-09)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第34条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研发合作。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10 |
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 项目 (项目代码:2020-1-10)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第34条 支持企业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11 |
参加境外知名展览项目 (项目代码:2020-1-11)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第34条 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知名展览展示。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12 |
落实承担重点国际交流任务项目 (项目代码:2020-1-12)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32条-第34条 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国家、北京市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国际交流任务。 |
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
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13 |
中关村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020-1-13)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29条第三款、第43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服务。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下申报,提交材料包括:1.含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2.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14 |
中关村创新 创业活动支持 资金项目(军民融合类) (项目代码:2020-1-14)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13条-第16条 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主体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论坛及展览等活动。 |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
线下申报,提交材料包括:1.含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2.打印全套材料胶装5册。 |
15 |
中关村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资金项目 (项目代码:2020-1-15) |
支持条件:本办法所指颠覆性技术是采用新科学原理应用或由技术集成创新产生的新技术,能够催生潜力巨大的市场,并引发产业组织模式、产品制造模式、商业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创新团队在立项后必须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并及时申请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支持内容及额度: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颠覆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一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第二至三年,按照项目设备购置、房租、研发投入等预算审定金额分档予以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 |
线下申报,提交材料包括:1.含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2.打印全套材料胶装2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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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控股集团是一家由科技专家、学者、海外留学人员以及清华、北大、人大等高校精英组建的高科技集团公司,创建于2003年,总部位于东城区朝阳门内银河SOHO,现已发展成为专注于园区建设的跨国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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