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动力,提升开放水平,改善民生品质,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北京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2021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4月30日前申报第一批
2021年12月20日前申报最后一批
主要支持10个方向,重点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项目;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等。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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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四)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除上述申报条件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应从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