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发布“人才新政36条”
6月10日,岳阳市华容县发布《华容县深入实施“华容英才”计划建设湘北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人才引育、保障和载体建设等,助推打造湘北地区县域人才集聚高地。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华容县将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对于能帮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与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专业技术人才,分别最高可获40.8万元、9.3万元、6.6万元人才补贴和购房补贴。给予在华容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每年1.8万元人才补贴、县职业中专毕业生1.4万元人才补贴。
(信息源:湖南日报)
02 湖南永州发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新政
近日,永州市出台《关于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给予本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优惠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吸纳人才汇聚,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洼地。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定位精准,牢牢把握人才这把“发展之钥”,针对获得国家、省级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获得国家、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曾获一、二等功的优秀战士,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等进行靶向吸引。对于符合要求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该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对于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时限最高放宽至5年。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对于在永租房居住的无房人才,该市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最高可达1600元/月。此外,永州市还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进行了放宽,对于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规定进行了优化调整。
(信息源:央广网)
03 山东德州市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再扩大
6月7日,德州市人社局发布公告,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德”战略,以更大力度集聚优秀青年人才来德创新创业,对德州市大学生生活补贴、创业房租补贴、人才安家补贴等3项人才政策支持范围进行调整扩大。按照新政对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且按规定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的,纳入《德州市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支持范围,同时将上述人群(无缴纳养老保险限制)纳入《德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支持范围。对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且在4月29日(含)之后,在德州市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纳入《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支持范围。
(信息源:德州新闻网)
04 武汉出台重磅20条吸引大学毕业生留汉
6月8日,武汉市政府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涉及减免住房租金、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保障就业权益等优惠政策,还涉及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支持鼓励灵活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等多项支持政策。比如,在落户方面,凭毕业证书在市内落户,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在就业方面,全市国有企业新增岗位应拿出不低于60%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方面,给予创业资金支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创业补贴;在求职方面,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等等。就业创业20条“硬核”措施简明扼要、责任明晰,举措硬核、便于操作,体现了武汉市一以贯之的人才政策和留才揽才的坚定决心,不仅可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而且能为武汉打造“五个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青年大学生人才。
(信息源:楚天都市报)
05 湖北随州市随县发布12条人才新政
6月6日,湖北随县召开人才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争创“中部百强县”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升级了原有政策,提出了许多创新性举措,围绕随县实际,瞄准发展需求,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培养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实招,为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创造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表现出覆盖对象更广、扶持力度更大、经费投入更高的特点。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生活补贴和人才津贴;在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方面,对评选产生的“县管拔尖人才”“县级工匠、名师、名医”“随县杰出人才”“随州工匠”“湖北工匠”的技能人才或获得市级、省级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经费资助;在人才服务环境方面,对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费或住房补贴。
(信息源:随州日报)
06 上海出台人才特殊支持举措助力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复工复产,发挥人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7日出台了《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政策创新突破”和“服务保障提升”两方面实施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人才特殊支持举措。《通知》明确,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上海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至100名的,全职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今明两年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人员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主要向高校毕业生倾斜;2022届院校毕业生可在年底前回院校参加技能等级认定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此外,《通知》还围绕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特殊支持举措。
(信息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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