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意见》要求,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和服务供给。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同时,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信息源:央广网)
02 云南省出台3个配套细则推动人才政策落地
近日,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人才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兴滇惠才卡”实施细则(试行)》3个文件,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推动人才政策落地。《云南省人才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试行)》以人才工作重点任务承担单位和人才集中单位为主要督查督办对象,综合采取书面督办、定期督办、专项督办、随机督办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点面结合推进重点人才工作落地见效。《云南省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为云南省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的“飞地”人才、到云南省转化科技成果的团队均纳入柔性引才支持范围,激励更多人才服务云南发展。柔性引进的人才工作1年后,对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全职引进人才同等政策支持,“飞地”人才和省外团队为云南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可分别申请“飞地”人才支持经费和离岸申报支持经费。《“兴滇惠才卡”实施细则》明确了“兴滇惠才卡”集成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保障、住房安居、出行服务、金融服务等12个方面25项服务事项;同时规定了发卡对象,提出了用卡要求,列出了退出情形。
(信息源:云南网)
03 山东青岛莱西发布“人才新政20条”
近日,青岛莱西市出台《“莱聚英才”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人才新政”)。“人才新政”围绕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石墨新材料、绿色建筑、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高端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实施“重点产业靶向引才”计划,每年编制《重点产业企业目录》《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纳入目录的产业和企业,提供人才政策定制服务。其中,企业家推荐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参照高学历人才享领8-15万元购房券,对于急需紧缺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企业可申请6000元/人、3600元/人的一次性紧缺岗位补贴。“人才新政”规定,对新引进、培育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三年内发放500万元人才补助,对人才所在单位,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2年选拔100名左右行业菁英人才,每人发放4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研发机构、孵化器、人力资源产业园等机构给予20-50万元奖励;对创业者每年发放2000元房租补贴。此外,“人才新政”还在柔性引才、产学研结合、体制内外人才流动等方面作出改革。
(信息源:青岛财经网)
04 重庆忠县出台9条工业创新人才激励措施
近日,忠县出台了《忠县工业创新人才激励九条(试行)》,围绕安置补助、岗位津贴、个税奖励、创新奖励、安居保障、家属安置、健康体检、学术交流、提升奖励等9个方面激励工业创新人才来忠县就业创业。安置补助方面,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发放3-5万元安置补助。岗位津贴方面,全职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新人才,按人才层次发放岗位津贴。个税奖励方面,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按照当年个人经济贡献的30%-50%进行奖励。创新奖励方面,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给予10-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人才给予3-5万元的创新奖励。安居保障方面,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全额返还其购房所缴契税县级留成部分。无自有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采取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方式。家属安置方面,对企业引进来忠全职工作的人才,其配偶、子女可平行调动到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或推荐到县内相关企业就业;人才子女可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学术交流方面,围绕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装备、资源加工四大特色产业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可按5000元/次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每家每年最高10000元;人才参加四大特色产业等相关的国际国内知名学术交流活动,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5000元出行补助。提升奖励方面,针对企业在岗员工,获得与从事工作相关学历、职称提升的,按照企业对员工奖励金额实行配套奖励。
(信息源:忠州日报)
05 湖南长沙经开区发布“1+1+N”人才政策配套实施办法
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发布“1+1+N”人才政策19个配套实施办法,根据县区引才育才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升级,共涉及73个政策点,涵盖重点产业人才、乡村振兴人才、社会事业人才等多个人才类别。本次发布的配套实施办法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既全面承接市级政策,又根据长沙县的实际情况给予差异化激励;二是立足县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格局,真正实现县区人才政策的一致性;三是根据自贸临空区、自贸会展区的特点,在人才个税财政奖励、E类人才认定等方面制定了特色化政策;四是结合实际,聚焦短板,有针对性地推出了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人才的专项支持政策。同时,长沙县上线了星光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星光人才”微信小程序,集合了人才资讯、政策发布、政策咨询、政策申报和审核等功能,同时启用“星光人才服务卡”,配备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机场服务、高铁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闲旅游、专员服务”六大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信息源:湖南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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