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营商信息
关税篇
IMMEX计划
01
墨西哥出口加工企业计划
墨西哥出口加工业(maquiladora)计划,或称IMMEX计划,是墨西哥政府于30多年前推出的,旨在促进当地就业的计划。当地出口加工业受到《促进制造业、出口加工业和出口服务业法令》(the “Maquiladora Decree”,或称 the “IMMEX Decree”)管辖。
根据IMMEX法令规定,外国投资者只有在墨西哥拥有实际存在的公司,才有资格以出口加工业身份展开经营活动。符合出口加工资格的墨西哥公司可拥有最多占比达100%的外资所有权。也因此,绝大多数出口加工企业(也称为IMMEX公司)由外国公司全资拥有。
02
进口许可的授权批准
经济部(The Ministry of Economy)是IMMEX计划规定的授权机构。公司若想满足授权资格并取得该授权,必须递交相应文件,并提供有关生产流程或服务业务的详细信息,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将在墨西哥进行组装和/或生产的产品;
▪ 制造或服务的流程;
▪ 临时进口货物在墨西哥境内停留的时间和地点;
▪ 在墨西哥的投资计划;
▪ 为生产或服务流程而临时进口到墨西哥的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和辅料。
另外,依据IMMEX法令规定,公司每年的国外销售额必须超过50万美元,或出口额占其开出的发票总额的至少10%。
如果企业能够长期遵守IMMEX法令的全部规定和满足出口加工计划批准的具体条件,则其获得批准的出口加工计划将无限期有效。
此外,IMMEX法令直接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出口加工企业,具体如下:
临时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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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进口
一般而言,出口加工企业/IMMEX计划允许临时进口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或提供出口服务的货物(包括任何材料、零部件、机械和设备)。目前,在某些情况下,临时进口货物可享受免税待遇。且将依据IMMEX计划开展业务的公司还可享受另一项优惠,即临时进口商品可以不受与关税无关的法律法规及限制(如产品标签)的约束。
在上述优惠政策外,依据IMMEX计划,临时进口的货物仍必须缴纳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和产品与服务特别税(Special Tax on Products and Services,“IEPS”)。
进口商可以在证明这些临时货物后续已经出口后,正常收回已支付的增值税。此外,进口商也有以下方式避免支付临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
▪ 获得税务机关的证明,用于提前抵扣临时进口征收的增值税(增值税/IEPS证明);
▪ 使用保函担保临时进口货物的后续出口。
出口加工企业每件临时进口货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出口,或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从临时进口变为永久进口。
02
停留期限与转让制度
在临时进口的海关制度规定下,临时进口货物可在墨西哥停留的期限如下:
IMMEX公司一般不得将临时进口货物转让给其他墨西哥公司,除非该转让是向下列公司进行的:
▪ 其他出口加工公司;
▪ 墨西哥汽车制造商;或
▪ 获准向战略保税仓库管理体系进口货物的公司。
当临时进口货物在出口加工公司之间转移时,货物被视为由转让方实际出口,由受让方以临时进口方式实际进口。
关于上述规定,《2022年对外贸易总规则》(the Foreign Trade General Rules for 2022,“FTGR”)规定,经增值税/IEPS认证的“AAA”类公司可以将临时进口的货物转让给非墨西哥进出口公司,只要这些公司符合此类交易的要求。
进口税
机械设备进口关税
目前,机械设备的进口不享受免税待遇。根据《海关法》(Customs Law)规定,临时进口机器设备时,IMMEX公司必须支付适用的关税。
不过,通过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和针对制造商的特殊计划(行业促进计划 Sectorial Promotion Programs,PROSEC),公司在进口时仍可以获得关税减免。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同其他临时进口货物一样,免于承担部分与关税无关的法律法规和限制的义务。
原材料、零部件关税(USMCA)
由于《美墨加协议》(USMCA)条款的实施,如果使用非USMCA原产地的原材料及临时进口的零部件制造的产品要出口到美国或加拿大,则在墨西哥制造的产品中使用的原产地非USMCA签约国的材料可能需要缴纳墨西哥进口关税。
原产地属于USMCA签约国的材料如果以临时方式进口,则可以免缴关税。在墨西哥缴纳关税时可根据USMCA中的“较低税率规则”缴纳。
该规则将用于计算非USMCA原产的材料在墨西哥进口的关税金额,并减去进口到美国或加拿大的成品所应支付的进口关税金额。结算结果就是在墨西哥应缴纳的关税。如果结果为零,则无需缴纳关税。
原材料、零部件关税(EUFTA)
墨西哥与欧盟签署的《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UFTA”)与USMCA存有类似的条款。EUFTA规定,对于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墨西哥不得对其中包含的非EUFTA原产投入材料免征或退还进口关税。
但EUFTA和USMCA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根据EUFTA规定,关税减免限制仅适用于包含非EUFTA原产投入材料的成品以优惠关税待遇进口到欧盟的情况。因此,如果成品进口到欧盟,但未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则出口加工公司无需为其中的非EUFTA原产投入材料缴纳进口关税。
税收影响因素
业务结构
墨西哥出口加工企业的税务将受到其经营结构和活动类型的影响。出口加工企业可以采用通常所说的“买—卖模式”或“委托制造”模式:
▪ 在“买—卖”模式下,出口加工企业拥有用于生产成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IMMEX公司将成品出售给外国与该公司有关或无关的各方,或者是墨西哥本地的客户。根据一般规则,以这种模式运营的IMMEX公司须在墨西哥纳税;
▪ 更常见的出口加工业务结构是所谓的委托生产模式(或称收费生产模式),即外国公司向出口加工公司免除押金等提供库存和机器设备。出口加工公司对这些库存进行加工,换取生产服务费。而成品归外国公司所有。
出口加工企业税收优惠
出口加工企业须向墨西哥纳税,包括所得税(“ISR”)和增值税(“VAT”)。通过委托生产模式的出口加工公司开展业务的,有如下税收优惠:
▪ 能够与外国委托人进行委托生产(即收费生产),而不会导致对方产生在墨西哥设立税务机构(即常设机构)的风险,因而不会使对方必须缴纳墨西哥所得税。
▪ 依据出口加工公司所得税税基确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其一般税率为30%。
▪ 适用特殊转让定价规则的出口加工公司可选择两种计算方法向外国委托人收取的出口加工服务费金额(规定于《所得税法》(Income Tax Law,“ISRL”)第182条)。
▪ 出口加工公司向其外国关联方开具的生产加工或服务费发票的增值税为零。
外国委托人的墨西哥常设机构
根据ISRL规定,如果非墨西哥纳税居民与墨西哥实体存有经济关系或法律关系,使对方常为己方以己方提供的资产加工委托的存货,则此非墨西哥纳税居民可能会需要申报己方的常设机构。
然而,如果墨西哥制造商在墨西哥经营并获得IMMEX的授权,且墨西哥与外国委托人的居住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条约,同时IMMEX公司符合ISRL条款规定的出口加工公司经营要求,则可以避免对自身常设机构的申报:
1. IMMEX公司的所有生产性收入必须完全来自其出口加工业务。
2. 生产经营所需的材料可以是由非墨西哥居民委托加工。用于委托加工厂的材料可以是第三方的财产,但前提是第三方与出口加工公司负责人有生产方面的安排。
3. IMMEX公司应从事改造或维修活动。根据法律规定,改造活动包括对临时进口商品进行的以下具体加工:
▪ 用水或其他物质进行稀释;
▪ 清洗或清洁,包括除锈、除油脂、除油漆或其他表面覆盖物的处理;
▪ 涂抹保护剂,包括润滑剂、保护性封装或保护性涂漆;
▪ 调整、抛光或切割;
▪ 调整剂量;
▪ 包装或重新包装;
▪ 测试、标记、贴标签或分类;
▪ 产品开发。
4. 墨西哥的国内货物或确定进口货物可以被纳入生产过程中,但前提是它们必须与其他使用暂时进口材料生产的成品一起出口。
5. 所有暂时进口的货物都必须实际地或虚拟地被出口。因此,可以将成品从一个IMMEX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公司。
6. 出口加工业务必须使用外国居民的机器设备,至少占出口加工业务所用机器设备总数的30%。
7. 为进行改造和维修,要求使用外国居民所拥有的机械设备地可由以下公司所拥有的机械设备进行补充:
▪ 与出口加工公司的委托人有制造关系的外国居民;
▪ 其他出口加工公司;
▪ 从第三方和非关联方处租赁。
然而,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机器或设备均不得是与出口加工公司相关的墨西哥居民所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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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必信息研究所
排版|郑展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