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出入境管理局昨日公布,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研学术交流活动,自本月20日起,在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6类人才可申请多次往来港澳,每次逗留期限提升至30天,有效期最长5年。国家出入境管理局表示,这将有力促进湾区人才、技术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动。
➢涵盖科研文教卫健等
第一类: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有重大贡献或湾区急需的顶尖人才,如中国科学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等;
以及科研、文教、卫健人才,须为各范畴的副高级以上人员;
或是法律界、曾参与在港澳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以及处理内地与港澳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
第六类:其他类人才、即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無限次往返 最多逗留30天
上述6类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人才签注和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 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 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持证人在签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往来香港或者澳门地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PS杰出人才免提交证明文件,其他类型人才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职称证明、专业资格证明等申请材料。

此前内地人士赴香港或澳门的签注有6类,除了探亲签、逗留签注和其他签注之外,旅游、商务人士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的逗留期不超过7天,此次推行的人才签注则将每次逗留期限大大提升至30天,便利中短期出差、交流。
国家出入境管理局表示,这是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的创新举措,将有力促进湾区人才、技术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动,更好满足湾区内人才之间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