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逾期到货的处罚通告
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 
“强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4日与鹏飞集团签订了关于阀门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14.39万元,约定到货时间为2021年5月5日前,但所有物资最终全部到货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比约定到货时间逾期20天。
根据《鹏飞集团物资供应商逾期到货处罚规定》:如有物资逾期到货,则在物资全部到货后,每逾期一天到货处罚供应商逾期物资金额1%的违约金。因此,经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研究决定:现从“强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中扣除476.50元(大写:肆佰柒拾陆元伍角),作为本次合同违约的处罚。
在此,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提醒广大合作供应商,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确保合同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