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飞集团供应【2025】15号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31日与鹏飞集团签订《矿用本安型钻机开孔定向仪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70,000元。
为确保采购物资价格合理,我集团采购部门针对该物资价格进行核查。经核实,在产品质量标准一致、付款条件相同的前提下,该公司向我集团的报价,较其同期在山西区域内向其他企业供应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偏高约11.76%。
后续与【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沟通确认后,其承认此行为系因其处于业绩冲刺阶段,为达成销售目标而故意压低对其他企业的报价所导致。该行为已违反双方合作约定及采购合作的公平诚信原则,根据《鹏飞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同一时期、同等质量、同一付款条件下(相近亦可),高于销售给山西区域内其他公司的价格,则供应商需承担相关物资价格高出部分10倍的违约金”之明确规定,
经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审议决定:将【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为整改供应商,整改期限为90天;整改期间,鹏飞集团将暂停支付此供应商应付账款,同时重点关注此供应商的报价效率、交货效率、开票效率等业务配合情况;整改期满后,由鹏飞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组织专项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其恢复原供应商等级状态或转入冻结状态。
在此,我集团郑重提醒所有合作供应商:请严格遵守友云采平台报价规则及双方合作协议约定,秉持公平、公正、诚信的合作原则,合理制定报价,杜绝价格虚高、恶意竞价等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规范、透明、高效的采购合作生态。
特此通报。
鹏飞集团供应链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