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勘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交货的处罚通告
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 
2022年11月30日,【华勘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鹏飞集团签订了煤矿用深孔钻车工业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12000元,约定到货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前,其中部分物资实际到货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比约定到货时间逾期45天,逾期物资金额228000元。
根据《鹏飞集团物资供应商逾期到货处罚规定》:如有物资逾期到货,则在物资全部到货后,每逾期一天到货处罚供应商逾期物资金额1%的违约金。
因此,经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研究决定:现从【华勘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中扣除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作为上述合同违约的处罚。
在此,鹏飞集团物资供应系统提醒广大合作供应商,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确保合同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