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决策部署,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要求,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主管部门在评价系统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针对评价工作中风险异议企业数量较多的地区,我部将组织有关机构开展实地监督指导,改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根据新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全部。即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100%的加计扣除比例,例如100万的研发费用,当年100万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税收减免额上不封顶。
2、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能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通过认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降低企业所得税,这有助于企业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和业务发展。
3、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亏损,准予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单列一定预算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的规定,(三)优化科技计划支持研发的机制。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单列一定预算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精准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培养一批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等“四科”特征明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5、资金扶持。政府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申请科技项目、创新基金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6、申报政府项目加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申请部分政策的前置条件(如: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补贴等),申请其他政府项目的加分项。
7、品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意味着企业在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等方面得到了政府和市场的认可。这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还可以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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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科技创新园
双地铁交汇“赤沙站”上盖园区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项
目
简
介
珠江科技创新园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路段,紧邻万亩果园、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北临琶洲会展商圈,西面紧靠海珠区政府及中大纺织城。园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6万㎡,总建筑面积约79万㎡,计划总投资77亿元。园区是海珠区现存最大规模,也是广州中心城区面积最大的都市工业产业园。广州“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2024年广州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广州市高质量发展标杆园区。园区享受广州市高质量发展标杆园区及海珠区都市工业园区专项扶持政策。
园区依托片区及广州国际生物岛产业优势,构建“4+2”立体产业体系,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科技服务、生活服务为配套产业,推动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构建海珠“智造”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广州市人工智能科技企业加速试验区。

